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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2/2023-00327
文  号:
卫发改发〔2023〕133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3年07月25日
标  题: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卫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卫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卫发改发〔2023〕133号

市气象局:

你局《关于申请办理中卫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函》(卫气函〔2023〕24号)收悉。为填补我市灾害性天气监测空白,有效提升灾害性天气监测能力和预报准确率,经研究,原则同意实施中卫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5-640925-54-01-789621)。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宁夏中卫工业园区,凤云路以南,西云大道以东,中卫市科技馆东侧。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雷达塔楼1座(建筑面积2542.36平方米、建筑高度70.15米,共15层)、数据处理中心1栋(建筑面积1046.64平方米、建筑高度10.95米,共2层),购置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设备1套(C波段双偏振)及全套附属设施设备,并配套场地硬化、绿化及水、电、暖等基础设施。

三、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概算总投资4299.5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2600万元,剩余资金由市财政筹措。

四、项目实施单位:中卫市气象局。

五、建设期限:2023年8月-2024年12月。

六、工程招标:工程项目招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项目管理:要严格执行项目管理有关制度,严格执行环保、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确保工程质量。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规定,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完善相关手续,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并发挥效益。


附件:中卫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建设项目投资概算审定表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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