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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2/2023-00475
文  号:
卫发改核准〔2023〕11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3年09月28日
标  题:
关于宁夏中卫迎水桥~甘塘牵引站π入甘塘变11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关于宁夏中卫迎水桥~甘塘牵引站π入甘塘变11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卫发改核准〔2023〕11号

国网中卫供电公司:

你公司《关于宁夏中卫迎水桥甘塘牵引站π入甘塘变11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宁供〔2023〕24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同意建设宁夏中卫迎水桥—甘塘牵引站π入甘塘变11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310-640502-99-01-289876),国网中卫供电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投资、建设、经营。

二、项目建设内容

甘塘11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侧电气主接线型式由单母线接线完善为单母线分段接线,扩建分段间隔1回、出线间隔2回,完善相应母线及预留间隔母线侧隔离开关。新建110千伏架空线路2×1.85公里,新建110千伏电缆线路2×0.1公里。

三、建设地点

宁夏中卫迎水桥—甘塘牵引站π入甘塘变11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项目位于沙坡头区迎水桥镇。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总投资约1536万元。资金来源为国网中卫供电公司自筹解决。

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提供的相关文件是《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宁夏中卫步云110千伏输变电等3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电发展〔2023〕480号);《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关于宁夏中卫迎水桥—甘塘牵引站π入甘塘变11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宁电经研字〔2023〕190号),线路已征求中卫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沙坡头区分局、沙坡头水务局、迎水桥人民政府等部门意见。

六、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你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安全生产、环评、电力接入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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