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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2/2023-00482
文  号:
卫发改发〔2023〕186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3年10月12日
标  题: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卫市河北地区城乡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卫市河北地区城乡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卫发改发〔2023〕186号

市生态环境局:

你局《关于对中卫市河北地区城乡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初步设计进行批复的函》(卫环函〔2023〕120号)收悉。为切实提升中卫市河北地区城乡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确保饮水安全,经研究,原则同意实施中卫市河北地区城乡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项目代码:2309-640502-16-01-241555)。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沙坡头区迎水桥镇。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包括保护区隔离防护、标志设置、应急防护、监控预警等方面建设内容,其中设置2.3米高隔离防护网约3300米,设立界标33处,设置交通警示牌8块、宣传牌7块;新建8处排水及应急水池系统工程,铺设排水管道2100米,新建应急池200立方米,设置0.5米高围堰约425米;新建小型固定水质在线监测站1个、微型多参数水质检测站3个,建设智能监控数据平台1套、视频监控18处。

三、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概算总投资1488.6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577万元、财政配套资金469万元,不足部分自筹解决。

四、项目法人单位: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五、建设期限: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

六、工程招标:工程项目招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项目管理:要严格执行项目管理有关制度,严格执行环保、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确保工程质量。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规定,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并发挥效益。



附件:1.中卫市河北地区城乡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投资概算审定表

      2.中卫市河北地区城乡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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