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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2/2023-00495
文  号:
卫发改核准〔2023〕14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3年10月25日
标  题:
关于宁夏中卫步云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关于宁夏中卫步云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卫发改核准〔2023〕14号

国网中卫供电公司:

你公司《关于宁夏中卫步云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卫供〔2023〕27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中卫工业园区新增负荷接入需求,提高供电可靠性,同意建设宁夏中卫步云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310-640925-99-05-703693),国网中卫供电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投资、建设、经营。

二、项目建设内容

新建步云110千伏变电站,安装主变压器1×5万千伏安,110千伏出线6回,35千伏出线3回,10千伏出线8回;主变低压侧装设1组4.8兆乏及1组3.6兆乏的并联电容器组;扩建塞上33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2回;新建塞上-步云110千伏架空线路2×5.2公里。

三、建设地点

宁夏中卫步云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位于中卫工业园区内。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总投资约7252万元。资金来源为国网中卫供电公司自筹解决。

五、项目建设年限。2024年6月-2025年6月。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提供的相关文件是《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宁夏中卫步云110千伏输变电等3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电发展〔2023〕480号);《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关于宁夏中卫步云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宁电经研字〔2023〕191号);中卫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640500202310031号);线路路径已征求中卫园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同意。

七、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你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安全生产、环评、电力接入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

九、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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