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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2/2024-00093
文  号:
卫发改发〔2024〕24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4年02月01日
标  题:
关于中卫市排水防涝鼓楼街南街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中卫市排水防涝鼓楼街南街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卫发改发〔2024〕24号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办理中卫市排水防涝鼓楼街南街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函》(卫住建函〔20242号)收悉。根据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6号专题会议纪要和《关于中卫市排水防涝鼓楼街南街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卫发改发〔2023201号),以及初步设计专家评审意见和概算审核报告,现对中卫市排水防涝鼓楼街南街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10-640502-17-01-945808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建设地点:沙坡头区

三、建设期限:20243—202411

四、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鼓楼街南街雨3204、鼓楼至沙坡头大道段、朝阳路至滨河路段污水主管1441米、鼓楼至沙坡头大道段给水主管1024米。配套建设雨水检查井90座、雨水收集口230个、给水阀门井及市政消火栓井25座。香山街南苑路段机动车道拓宽至18米,鼓楼香山街段增设非机动车道,沙坡头大道至滨河路段局部人行道进行更新改造,恢复拆除的机动车道,同步完善道路标线等交通设施。

五、工程与结构

(一)雨水管道工程

雨水管道采用II级和III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主管总长3204米,其中:D1000管道1463米,D1200管道1741米。拆除鼓楼至沙坡头大道段原有老旧排水管道,新建雨水检查井90、雨水收集口230

(二)污水管道工程

污水管道采用II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主管总长1441米,其中:D600管道1041D800管道400米。拆除鼓楼至沙坡头大道段原有老旧排水管道,新建污水检查井54座。

(三)给水管道工程

水管道采用聚乙烯塑料管,DN315给水主管1024米,DN225给水支管375新建给水阀门井及市政消火栓25座。

(四)道路工程

鼓楼香山街段300,道路两侧新增2米宽非机动车道香山街南苑路段80,主车道拓宽18,道路两侧分隔出2米宽非机动车道南苑路沙坡头大道段770,管道埋设后对道路进行恢复重建。沙坡头大道至滨河路2220调整机动车道路面横坡,恢复重建结构层,非机动车道铣罩面,局部人行道更新改造。同步配套建设滨河北路等交叉路口红绿灯及道路标线,更换老旧路灯311座及电缆等设施。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经审定,项目概算总投资9305.2万元(详见附件),其中工程费用8355万元,其它费用679.2万元,预备费用271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申请中央、自治区预算内资金及市财政筹措。

七、工程招标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环保、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第712号令)、《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发〔20207号)规定,加快办理各项前期手续确保项目早日开工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从严控制概算投资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附件:中卫市排水防涝鼓楼街南街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审定概算表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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