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中卫凤云开关站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卫发改核准〔2024〕28号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中卫供电公司:
《国网中卫供电公司关于宁夏中卫凤云开关站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的请示》(卫供〔2024〕29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中卫云基地西云算力等7家云计算企业110千伏供电需求,服务中卫云计算产业经济发展,同意建设宁夏中卫凤云开关站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2410-640925-04-01-538457),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中卫供电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投资、建设、经营。
二、项目建设内容
新建凤云1号开关站,远期主变压器2×50兆伏安,电压等级110/10千伏,110千伏出线8回,10千伏出线24回,本期新建110千伏出线8回;新建凤云2号开关站,远期主变压器2×50兆伏安,电压等级110/10千伏,110千伏出线8回,10千伏出线24回,本期新建110千伏出线8回。
三、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中卫工业园区。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5989万元,资金来源于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中卫供电公司自筹解决。
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提供的相关文件是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6405002024XS0048S01号);《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关于宁夏中卫凤云开关站110kV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的意见》(宁电经研字〔2024〕120号)。
六、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你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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