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润海原呱呱山90MW风光储一体化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光伏项目110kV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卫发改核准〔2024〕19号华润风电(海原)有限公司:
《关于华润海原呱呱山90MW风光储一体化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光伏项目110kV输变电工程核准的请示》(华润电海原报〔2024〕2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华润海原呱呱山90MW风光储一体化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光伏项目电力安全可靠送出,同意建设华润海原呱呱山90MW风光储一体化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光伏项目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408-640522-04-01-358339),华润风电(海原)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投资、建设、经营。
二、项目建设内容
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容量为1×100MWA,配套安装系统、静止同步调相机、电气二次设备等,新建1回110千伏线路约26公里。
三、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中卫市海原县李旺镇、郑旗乡。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7477万元,资金来源于华润风电(海原)有限公司自筹解决。华润风电(海原)有限公司由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100%控股。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249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33.33%,其余为贷款方式解决。经营期限为长期。
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提供的相关文件是海原县自然资源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640522202400047号);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关于华润海原呱呱山90兆瓦风光储一体化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光伏项目接入系统设计评审的意见》(宁电经研〔2024〕72号),线路已征求海原县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李旺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同意。
六、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你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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