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中卫沙坡头区35千伏油井变1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等21项配电网项目核准的批复
卫发改核准〔2024〕24号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中卫供电公司:
你公司《关于宁夏中卫沙坡头区35千伏油井变1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等21项配电网项目核准的请示》(卫供〔2024〕30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满足中卫地区新增负荷供电需求及配电网建设发展需求,优化配电网网架结构,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同意建设宁夏中卫沙坡头区35千伏油井变1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等21项配电网项目(项目代码:2409-640925-04-05-270055),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中卫供电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投资、建设、经营。
二、项目建设内容
安装柱上断路器13台、高压分支箱5台、新建10kV线路共54.91千米,新建配电变压器80台,容量2.48万千伏安,新建0.4千伏线路18.018千米。
三、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6676.24万元,资金来源于国网中卫供电公司自筹解决。
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提供的相关文件是《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关于宁夏中卫沙坡头区怀远北街(鼓楼东街—十里水街)电力管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宁电经研字〔2024〕150号);《国网中卫供电公司关于宁夏中卫沙坡头区35千伏油井变1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等20项配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卫供经研〔2024〕284号)。
六、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你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宁夏中卫沙坡头区35千伏油井变1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等21项配电网项目投资估算表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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