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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03-25 来源: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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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办法》)规定,《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现予发布。

本报告由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而编制,所列信息公开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从中卫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xzw.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直接与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中卫市行政中心512室;邮编:755000;电话:0955-7068760;传真:0955-7068761;电子邮箱:zwsfgw2016@163.com)

一、概述

2018年,市发改委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遵循合法、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意识,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深化。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副主任副组长,有关科室、局(中心)负责人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委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二)完善公开机制,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的原则、内容、程序和形式,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和“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承办人员初审、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签、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的审查制度和工作流程,切实做到责任到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深入宣传普及,提高公开质量。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3次,组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学习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其他有关政务公开文件、规定,并研究政务公开有关工作。建立由部门负责人牵头,相关科室参与的行政审批事项运行协调机制和联络员制度。办公室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项目审批联络员,负责政府大厅到委内各科室之间文稿的及时传送工作,保证各项行政审批工作衔接顺畅、规范有序、快捷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度,我委全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5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市发改委主要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物价调控、价格认定、重大项目审批、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党建精神文明、宣传报道、办事指南等类别。在中卫日报发布了专栏宣传《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纪实》,实时公开本年度重点工作进展完成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钢铁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和监督我市钢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市发改委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结合工作实际和业务需求,我委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卫政办发2018116关于印发中卫市人民政府公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政办发2018155等文件要求及工作分工,市发改委深化细化重点领域、关键节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加强预期引导

一是研究制定并下发了《中卫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市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同时,按照《中卫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对全市各行业部门贯彻实施情况组织进行中期评估、及时督促按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二是做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工作,并在中卫市政府网站公开征集社会各界对《中卫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按照国家铁路总公司安排,配合铁一院、自治区发改委、兰州铁路局编制了《中卫铁路枢纽规划(2016-2030)》。三是发挥好宏观综合部门作用,加强统筹衔接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14项重大问题研究并提出一批重点任务、重点项目、重点行动和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改革举措及政策措施。

市发改委主要涉及推进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领域配置信息公开、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内容

(二)预决算和审计信息公开情况

公开发布我委2018年部门预算、2017年度发改委部门决算信息2篇。

(三)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时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我委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坚决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的通知》《中卫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意见》,严格控制政府债务,严把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关。目前,全年市本级及县(区)共审批项目560个、备案378个、核准17个。所有项目均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进行公开。7个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全部开工建设,80个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已开工68个,50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已开工43个。

(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情况

市发改委积极建设南关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南关市场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

(五)其他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印发《市发改委项目审批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我委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整改落实行政审批中存在的有关问题,不断规范、完善行政审批各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的各项要求。取消无法律依据证照事项383项,实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工业园区项目区域评、重点项目代办制不见面、马上办办理率达80%协调推进市综合改革15项重点任务。督促各牵头单位认真开展改革工作,按月报送改革进度,会同市改革办定期实地督查,促使各项改革任务按要求顺利推进,确保按期完成。

(六)推进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转发并公开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卫市物价局关于理顺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等降价政策文件,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商业电价下调惠及47748户商业用户;清理转供电企业用电负担,目前转供电企业终端电价平均降低20%以上;降低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为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以及招商引资创造条件。全面落实自治区降成本30,为企业减税14.3亿元,全市47家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22家企业享受差别化电价补贴,节约成本约8600万元。积极推进中卫至平川高速公路PPP项目。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钢铁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和监督我市钢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

(七)积极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机制

制定了市发改委主动公开目录,把重要制度改革和完善情况、重要政策的落实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纳入公开基本目录。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不见面、马上办”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873)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政发201765)等文件要求及责任分工,制定并在政务服务网公开了我委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权力清单,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政务大厅。全力配合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同市政务中心梳理优化了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印发《市发改委项目审批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我委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整改落实行政审批中存在的有关问题,不断规范、完善行政审批各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的各项要求。健全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审核、监督等制度,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加强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五、各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和市人大四届二次会议、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审议意见和提案,涉及我委主办7件(其中自治区政协委员提案2件,市人大代表建议2件,市政协委员提案3件);协办的24件(其中自治区人大建议6件,自治区政协委员提案4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4件)。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做好政策性文件解读,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策落实,建设服务型政府,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在深化改革的进程中,认真做好在制定贯彻落实改革方案类文件、意见、实施方案的同时,市发改委解读了《中卫市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8-2021年)》《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全年政策解读2条。

七、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为快速妥当处置舆情,有序引导舆论,有效预防、减少和重大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提升应对媒体的能力,营造市发改舆论环境,制定了《市发改委舆情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了市发改委舆情处置程序及办法。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定期召开固定资产投资和经济运行分析会议项目建设督查督办工作会议,切实督促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转发并公开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卫市物价局关于理顺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等降价政策文件,梳理了价格监督检查局权力和责任清单、价格监督检查简易程序工作流程图、中卫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行政职权事项,并在中卫政务服务网和法制中卫网公开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招聘公告,进一步加强市发改委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市发改委全年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全力做好市发改委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及全市信用事件信息发布工作,2018年以来,共归集公示市发改委产生行政许可信息270余条,在信用宁夏后台发布中卫信用政策法规30余条,并同台向全国城市信用监测平台发布全市信用事件信息、风险提示信息700余条,力促我市城市综合信用水平整体提升

在中卫日报发布专版信息,积极向中卫日报提供新闻素材,实时公开市发改委工作动态;开展机关工作日活动,特邀“两代表一委员”、机关部门领导、企业代表参观我市2018年重点民生工程建设情况,积极向人民群众公开市发改委工作进展,改革成效。

充分发挥12358”平台作用,及时受理价格举报,认真办理价格举报案件,有效化解价费矛盾。目前,共受理价格投诉举报和价费政策咨询、市长信箱共323件(其中市长信箱98件)已全部办结

十、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按照要求起草印发了《全面推进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制度》和《关于规范公文属性源头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科室公文起草人员把公文属性的确定嵌入公文办理中,标注公文公开属性后请相关领导审签。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和要求,我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公开制度》《政府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制度》《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各类制度,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进行。更新了市发改委《政务公开指南》,编制了《市发改委党务政务公开目录》。

十一、2018年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

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需长期坚持、持之以恒、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目前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在重大事项决策预公开、决策会议公开、结果公开信息公开不全面,深度和广度不够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思想认识不到位;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加强等。

十二、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

2019将继续认真深入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卫政办发〔2018116号)文件要求,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采取各项有效的措施,努力改进工作中的不足,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务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的思想认识。在全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科技信息公开有关政策,切实增强干部职工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意识,强化对政府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工作日程。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制度。不断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更新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三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扩大政府网站政务公开范围,完善各类规章制度,进一步将政务公开工作引向深处。加大企业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的公开力度,如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资金申请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进一步提高发改部门公信力。四是健全工作机制。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内部信息沟通协调和定期审查机制、政府信息与政务主动公开和公众参与回应制度等,逐步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体系,力求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附件: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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