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银行押运身份认证系统应用的通知
卫公发〔2017〕230号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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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商业银行各分(支)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卫市分行,宁夏银行中卫分行,石嘴山银行中卫分行,中卫农村商业银行,中宁、海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宁夏中宁青银村镇银行、中卫香山村镇银行,各县(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各保安押运公司:
为了有效解决当前金融押运工作中存在的押运员身份认证方式落后、现金结交不规范、押运员随意调换、押运记录不全等突出问题,堵塞押运工作中的漏洞,提升押运行业管理层次和水平,保障金融机构的绝对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公安厅的总体要求,市公安局研究决定在银行系统、各营业网点安装押运身份认证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主要功能
设备由人像、指纹认证等硬件和系统软件组成。在银行押运现金结交工程中,人像、指纹认证设备先准确确认押运员身份和数量,取得银行负责人的审核确认后方可结交。公安机关可通过软件平台对押运员进行背景审查、信息录入,杜绝随意调换人员、随意顶替人员等问题,准确记录和查询每次押运的时间、地点、人员等,实现对押运行业的实时监管,并接入社会治安防控大数据平台,实时与公安机关相关系统交换比对,进行预警处置,力促银行押运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二、系统建设及相关费用
银行押运身份认证系统已由市公安局建设完成,具有现金押运业务银行营业网点全部安装终端设备。终端设备的购置安装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银行可与具有一定资质、符合系统参数要求的企业洽谈相关费用(推荐企业名单附后),企业负责进行系统终端设备的安装、调试和操作培训。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银行系统、金融网点要高度重视,从维护公共安全的高度全力推进此项工作,要将银行押运身份认证设备的安装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迅速行动,狠抓落实。从2018年1月1日至2月10日具有现金押运业务的银行营业网点全部安装终端设备,公安机关将押运身份认证设备纳入新增营业网点的开工许可、安全验收的考核指标,没有安装的一律不予许可或验收。
(二)强化检查。各县(区)公安局治安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积极配合各银行系统全面推动银行押运身份认证设备安装及应用工作落实。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督促银行逐条梳理,逐项进行整改。通过系统后台发现,对未按要求落实身份认证开展现金押运的,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处理。
附件:推荐企业名单及相关参数要求
中卫市公安局
2017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推荐企业名单及相关参数要求
推荐企业名单:
1、宁夏德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刻琴15825300760
2、宁夏奇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刚15009532381
3、银川彗科网络有限公司:联系人马小兰18295119567
相关参数要求:
1、显示屏分辨率1366*768/60HZ,可视角度R/L130(TYP),U/D100显示亮度500CD/M2,信号接入口LVDS。
2、触摸屏透光度90%以上,表面硬度6H以上,10点触摸电容式。
3、主机系统参数min7,内置千兆网卡,集成intelHD, 接口VGA*1,HDMI*1,COM*3,USB3.0*1,LA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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