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公安局 关于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局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务实、高效,增强市公安局公信力、执行力和社会治理能力,根据《中卫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现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全国、全区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公开公正为原则,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热点问题,以公开明权责、以公开促规范,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提高公安行政服务能力,为建设人民满意服务型机关、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二、组织领导
市公安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董立军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肖军军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委
王波市 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田玉宝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徐生旌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张 力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袁 敏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沙坡头区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田小平 市公安局交警巡逻警察局局长
于 涛 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
黄 毅 市公安局警务监督部副主任
潘玉平 市公安局指挥部主任
崔广业 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主任
刘福林 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局长
雍建军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局长
李金军 市公安局技术侦查局局长
吴建平 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支队长
李向海 市公安局禁毒办副主任
市公安局指挥部办公室牵头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研究、部署政务公开总体工作,指导各职能部门完成分解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承担相应责任,同时指定一名联络人员,汇总上报相应信息,上报信息要确保内容真实有效,符合要求。
三、基本原则
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依法界定信息公开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本着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推进行政决策公开。
1、全面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卫市人民政府工作规责>的通知》(卫政发〔2018〕74号)规定要求,凡提请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的政策文件,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都应按照要求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两微一端”等渠道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推动政策落实。
责任部门: 指挥部
配合部门:各部门
完成时限: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2、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出台或者调整相关政策要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行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沟通并问计求策,并在政策文件中设定适当的章节或条款,明确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内容方式、完成时限等,增强政策文件的科学性、适用性。
责任部门: 治安管理局、警务监督部
配合部门:各部门
完成时限: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3、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和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按照要求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并通过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
责任部门:指挥部、政治部、警务保障部、交通巡逻警察局
配合部门:各部门
完成时限: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二)推进行政执行公开。
1、加大督查工作公开力度,围绕中卫市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落实情况,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等系列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
责任部门: 指挥部、警务监督部
配合部门:各部门
完成时限: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2、加大审计工作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加大预算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专项审计等审计结果公开力度。
责任部门:警务监督部
配合部门:各部门
完成时限: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3、跟踪掌握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实施情况,了解社会公众和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建议,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并向社会公开。
责任部门: 指挥部、政治部
配合部门:各部门
完成时限: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三)推进行政执法公开。
1、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等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在政府网站、“信用中国(宁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政务“两微一端”等平台即时公布。
责任部门: 警务监督部
配合部门:各部门
完成时限: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2、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监管、谁公示” “谁检查、谁公示”的原则,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信息,提高监管和执法的公正性、威慑力和公信力。
责任部门: 警务监督部
配合部门:各部门
完成时限: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3、建立社会公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畅通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利益诉求等渠道,提高行政执法的社会监督力度。
责任部门: 警务监督部
配合部门:各部门
完成时限: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四)推进重点领域公开。
全面贯彻落实中卫市有关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意见,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向“深水区”迈进。
1、深化“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
紧盯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在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金融改革、处理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定期发布金融领域违法违规案件查处信息。紧盯精准脱贫推进公开,公开扶贫政策、扶贫规划及扶贫项目等信息,加强特定区域、特定群体公开贫困识别、贫困退出等信息。紧盯污染防治推进公开,围绕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等内容,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等信息公开工作。
责任部门:政治部、刑事侦查局、交通巡逻警察局
配合部门:各部门
完成时限: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2、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围绕“放管服”改革,做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等方面的公开工作。
责任部门:治安管理局
配合部门:各部门
完成时限: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3、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
及时向市财政局报送预决算报告,积极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栏目,集中展示公安局预决算公开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确保实现预决算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
责任部门:警务保障部
配合部门:各部门
完成时限: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五)推进政策解读。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有关事项的通知》(卫政办发〔2019〕44号),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采取视频、动漫、图解等方式,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政策解读达到100%,其中图解达到80%以上。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履行好重大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积极参加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吹风会、接受媒体采访和在线访谈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定调。
责任部门:政治部
配合部门:各部门
完成时限: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六)回应社会关切。
强化政务舆情回应意识,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的重要环节,落实主体责任,把握回应重点,做好研判处置。时刻关注热点,以及办事服务的堵点痛点,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主动引导,化解矛盾。加强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针对性,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特别是在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中,让公众在“指尖”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在场、在线、在岗”。
责任部门:政治部
配合部门:各部门
完成时限: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七)推动政务新媒体有序发展。
管好用好政务“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公安政务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两微一端”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工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不及时更新、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整改。
责任部门:政治部
配合部门:“平安中卫”微信微博、“平安沙坡头订阅号”微信、“平安沙坡头”微博、“中卫交警”微信微博、“中卫公安在线”微信、“中卫网警巡查执法”微信微博
完成时限: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八)加快办事大厅融合发展。
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梳理编制并公布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整合优化实体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和“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推动更多服务事项“清点登陆”“一网通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捷。继续清理整合政务热线,推动各类政务热线与政府网站互动交流系统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政策业务咨询知识库,实现“一号对外”,切实解决热线电话号码多、打不通、无回应等问题。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部署要求,学习借鉴“不见面审批”等典型经验做法,创新服务方式,为人民群众增便利。推动更多事项在互联网或移动终端办理,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
责任部门:治安管理局
配合部门:各部门
完成时限: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回复
(九)加强基础工作。
1、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动态调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根据职能任务变化,及时对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和公布。
牵头部门:指挥部
责任部门:各部门
完成时限: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2、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认真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及时向社会公开。
责任部门:指挥部
配合部门:各部门
完成时限: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2)对照新条例要求,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的具体办法。
责任部门:指挥部
配合部门:各部门
完成时限: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3)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责任部门:指挥部
配合部门:各部门
完成时限: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责任部门:指挥部
配合部门:各部门
完成时限: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切实抓好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落实好“将政务公开纳入效能考核体系且分值不得低于4%的要求”。
(二)加强信息发布。围绕2019年市公安局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主动向社会各界介绍工作推进情况。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积极参与的部门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内容维护更新不及时等,严肃批评、公开通报。
中卫市公安局
2019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