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考期间无人驾驶航空器临时禁飞的通告
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将于2023年6月7日至8日举行,中卫市共设置11个考点:中卫一中、中卫中学、中卫中学分校、中卫三中、中宁一中、中宁中学、中宁职业技术学校、海原一中、海原二中、海原高级中学、海原三中。为维护考试期间各考点及周边区域空中安全,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考试区域禁飞事项通告如下:
一、按照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安保工作要求,2023年6月7日0时起至2023年6月8日24时止,将全市各高考考点及周边500米范围内对无人机等航空器进行临时飞行管控。
二、管控期间禁止升降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和放风筝、气球等可能影响考试安全的行为。对于其他性质的飞行活动,应当经军队、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批准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备后,方可实施。
三、请广大市民主动配合公安部门对涉及无人驾驶航空器人员、器具信息进行登记管理,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四、对于违规飞行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中卫市公安局
2023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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