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公安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法治公安建设目标,坚决落实市委建设法治中卫决策部署,高标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深入推进公安“放管服”改革,持续落实365天×24小时公安政务服务,在全市设立4个“一窗通办”窗口,实现交管、禁毒、户籍等行政审批事项一窗办理,在偏远地区设置流动警务车,保障群众急难愁盼的事项有地方办理,赢得了群众赞扬。市、县(区)公安机关强化公安服务供给,改进管理服务理念和工作作风,进一步完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二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编制本级公安机关的权责清单,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方式,2023年依据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动态调整市本级公安机关权责清单,其中增补行政职权32项、取消行政职权9项、变更行政职权类型4项,实现同一行政事项规范调整。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相关政策措施,出台《中卫市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公安机关领导和派出所所长牵头担任“企业警长”,深入一线问需走访,激发和汇聚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公安力量,用“公安温度”厚植“营商沃土”。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四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进一步推行“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全面梳理现有涉企现场检查事项,通过取消、整合,压减重复或不必要检查事项,减少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
(二)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中卫市公安局重大事项决策规定(修订)》,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程序要求。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并为公众查阅提供服务。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三统一”和有效期规定。明确公安机关法制部门负责合法性审核,重点对文件的制定主体、程序和内容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政策,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核。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不得提交集体审议。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3年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1次,未发现违法违规的规范性文件。三是市县公安机关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纳入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队伍中,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才作用。
(三)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一是完善行政权力监督体系。2023年市公安局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11次。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10条。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行为监督、行政公益诉讼,与检察院等单位联合出台《关于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为规范开展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对新闻媒体曝光的涉及本地公安机关违法行政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解释说明,依法作出处理并及时反馈。二是深化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及时动态更新。大力推进决策、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推动公安系统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2023年市公安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在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2条,其中公示预算决算信息10条、户籍政策信息3条、建议提案答复信息11条、公示公告5条、部门文件1条、政策解读3条、回应关切2条、部门信息23条,其他信息4条,在中卫公安新媒体矩阵发布、转载信息共6500余条。通过信息公开,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答复。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贯彻落实行政柔性执法工作要求,积极推广交通违法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罚清单,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告诫等非强制方法,教育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自我纠错,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二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准确及时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公安机关执法全流程记录工作规定,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对查封扣押财产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健全法制审核工作机制,重大执法决定作出前均严格审核,落实案件主办人、单位法制员、单位负责人、法制部门、局领导“五级把关”监督体系,层层把关审核,有效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三是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效运行信访、调解、仲裁等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绝大多数矛盾纠纷能够通过法定渠道得到解决。深化多调联动,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构建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持续深入推行“人民调解+仲裁+信访”矛盾纠纷治理模式。2023年,全市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5757起,化解5733起,化解率99.58%。
(五)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一方面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对举措。各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规范适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比例原则。在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时采取必要措施,有效保护公民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健全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并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健全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调查评估等机制5项。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18次。另一方面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制定《中卫公安机关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公安机关应对处置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影响和威胁经济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危及公共安全,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事件的具体措施。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在事件发生后 5 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
(六)全面提高法治思维。一方面强化民警法治素养提升。推行市局会前学法制度,制定公安民警年度学法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列入会前学习内容。举办法治能力提升培训班,参训骨干民警200余人;组织民警旁听庭审2次,组织法律知识“每周一考”40次,覆盖民辅警2.3万人次。另一方面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制定出台《激励民警学法考证办法》,对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公安机关高级执法资格考试的民警给予奖励,强化结果运用,将学法考证情况作为衡量民警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重要指标,对通过考试的民警优先晋职晋级、提拔任用,有效提高全警学法考证积极性,为扩展专业法律人才队伍提供源头活水。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市局党委书记多次召开党委会会议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安排部署公安机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提出完成时限,切实为中卫市高质量发展贡献公安力量。市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全面落实党委会会前例行学法制度,实行业务部门领学与主要领导法治讲座相结合方式38次。
三、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入推进,公安机关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执法理念转变还需加强。新领域新业态不断涌现,法治公安建设在思想观念、体系机制和专业能力上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二是执法服务还有差距。公安执法服务与群众的需求和期待还存在较大差距,少数民警执法不规范、不文明,整体执法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还有待提高。三是自身建设还需加力。专业人才短缺,工作创新不够,警务工作科技信息化应用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以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为导向,扎实做好各项公安工作,全力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一是以服务发展为第一要务,全力推动先行市和美丽新中卫建设。高位推动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28条措施,健全常态化联系服务企业机制,及时为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围绕“第一环节、第一现场、第一入口”等重要执法环节,高效落实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任务,加快构建系统严密、运行高效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不断提升执法质效。
二是以警务改革为第一动力,全力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改革和加强派出所工作,根据治安状况、案件数量、管控要素,优化警力配置,着力解决城乡派出所任务不均问题。做实社区警务工作,不断夯实基层治理基础。积极推进警务职能有机融合,着重解决路途远、出警慢、管理难等问题,努力推动“出警快一秒 平安多一分”落地落实。进一步深化大部制改革,切实解决指挥体系不够扁平、归口不够合理、协作不够顺畅等问题。
三是以队伍建设为第一保障,全力锻造素质过硬的公安铁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大力实施五大警营建设,深入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完善“有困难找组织”工作机制,落实落细爱警暖警措施,大力弘扬公安英模精神,强化先进典型宣传,着力锻造“三个绝对”“四个铁一般”的过硬中卫公安铁军,为不断提升中卫公安主战主防能力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中卫市公安局
2024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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