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
根据《中共中卫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卫市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卫党办发〔2014〕92号),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为中卫市公安局派出机构。
一、内设机构
1、指挥中心
2、警务保障室
3、法制大队
4、刑事侦查大队
5、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6、缉毒大队
7、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8、治安管理大队
9、政治安全保卫大队
10、出入境管理大队
二、派出机构
1、文昌派出所
2、滨河派出所
3、镇罗派出所
4、柔远派出所
5、东园派出所
6、宣和派出所
7、永康派出所
8、常乐派出所
9、兴仁派出所
10、香山派出所
三、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推进沙坡头区公安工作的政策措施。
2、分析形势,收集掌握影响沙坡头区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对策并组织实施。
3、组织、指导侦查工作;负责对沙坡头区范围内的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进行侦察,组织处置紧急治安事故和重大灾害事故。
4、组织、指导、监督沙坡头公安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负责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5、负责出境、入境和境外人员在沙坡头区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6、指导沙坡头区警卫业务,负责来卫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和全区、全市性大型会议、重要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7、打击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吸食毒品犯罪。
8、负责依法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9、负责制止和处置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事件、严重暴力犯罪、恐怖事件、突发事件,实施道路安全巡逻,处置群众的报警、求助工作。
10、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沙坡头区公安计算机信息网络建设和公安科技发展规划。
11、负责沙坡头公安民警队伍的管理和教育训练工作,组织实施公安宣传及网络舆情引导工作,监督检查落实情况。组织、指导公安督察工作,查处或督办沙坡头区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1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3、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丽景街8号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 14:30-18:30;冬季:8:30-12:00 14:00-18: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55—769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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