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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6/2023-00121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公安局
责任部门:
治安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3年10月13日
标  题:
中卫市公安局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48号提案的答复

中卫市公安局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48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中卫市总支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预防我市青少年犯罪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共提出具体建议4条,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的2条,目前已办结2条,不具备办理条件的0条,需跨年办理的0条。具体情况如下:

第1条建议办理情况:青少年犯罪是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稳定都会产生一定影响,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我局积极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和引导。结合“护校安园”及“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法律观念,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走访家庭、走进学校等形式上好“开学第一课”“学期最后一堂课”,针对性的开展防欺凌、防不法侵害、防电信诈骗、反恐、禁毒、文明交通出行等宣传活动。同时,开展普法宣传和生命健康教育,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提升安全自防意识,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保护自身生命健康,今年以来,累计开展法治安全宣传教育30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9万余份,受教育学生12万余人。二是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工作。通过建立健全社会面巡防制度,加强巡逻和盘查,有效减少辖区内的违法犯罪活动,创造了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今年以来,及时制止化解涉青少年矛盾纠纷108起。三是加强对青少年网络安全的监管和宣传。公安机关加强网络安全宣传和教育,开展网络安全知识讲座和活动,帮助青少年提高网络安全意识,防范网络犯罪。

第2条建议办理情况:全市公安机关全面做好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一是及时干预制止不良行为。结合日常警务工作,对发现或接报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依法进行干预。对未成年学生偷窃少量财物,或者有情节轻微欺凌行为的,推动学校依法采取相应的家校联动管理教育措施。对未成年人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的,接警后,紧急会同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及时查找,有效防止未成年人发生不当行为或自身被侵害共56人次,移交其监护人及所在学校35人次。二是全力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调查处理未成年人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共依法处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113人次,根据其悔过态度和行为情节轻重、责任年龄、危害后果,共联合教育、司法等部门对86人次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嫌疑人采取训诫、责令赔礼道歉等法定适当措施进行矫治教育。三是加强多方联动教育。强化未成年人对违法犯罪行为及其危害后果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以及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行动自觉。联合学校和家庭,对问题学生开展结对帮教活动,通过开展一对一的法制辅导及思想道德教育,对其在校、在家表现进行密切关注,合力引导帮教对象脱离人生阴霾、走上生活正轨。四是加强未成年在押人员管理教育工作。中卫市公安局看守所制定完善未成年在押人员分押专管、管理教育、联合帮教等工作制度,发挥看守所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教育基地作用,以联合共建为载体,会同检察机关、司法机关、群团组织、学校等多方力量共同构建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工作“闭环”,今年以来,共对8人次未成年人在押人员开展全方位帮扶教育,有效预防其进入社会再次犯罪,目前各项工作正在全力开展,并长期坚持。

联系人及电话:卢金平 0955-7067520。


中卫市公安局            

2023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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