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公安局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的答复
孟聪、邹建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共提出具体建议1条,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的1条,目前已办结1条,不具备办理条件的0条,需跨年办理的0条。具体情况如下:
第1条建议内容:切实落实“应治尽治”要求。对公安派出所在日常列管列控工作中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被群众举报发生警情或引发案件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生活无着、居无定所、无人监管或家人无力监护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要由公安、卫健、社区、乡镇共同决定落实送强制医疗,治疗费用由政府承担。对这3类人做到“应收尽收、应助尽助、应送尽送、应治尽治”,进一步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强化平安中卫建设。
第1条建议办理情况:
一、公安机关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管控工作情况
全市公安机关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对接卫健、民政、人社、残联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等重点人员的发现、评估、管控等环节为着力点,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一)强化信息摸排和动态管控。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疫情防控、“大走访、大排查、大调研”“一标三实”信息采集等工作,开展入户走访,对全市所有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核查,摸清底数,严格做到街不漏巷。对发现的外辖区流入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移交民政部门救助。对本辖区的漏管人员,社区民警及时采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详细信息和照片资料,逐人登记造册建立档案,督促指导其家属、监护人加强看护,确保可控。目前,全市共有三级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94人,其中沙坡头区60人、中宁县127人、海原县7人,社区民警定期对数据进行再次排查、更新,落实管控措施。
(二)加强重点时段管控。 在“两节”两会期间,民警每天对辖区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进行走访,及时了解和掌握重点精神障碍患者的动向,记录掌握现实信息,做到超前预防和研判。对外出务工和探亲的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属地派出所及时与务工单位、社区干部及其亲属取得联系,及时落实管控措施;对流浪街头的精神障碍患者,积极协助民政、卫健、残联等部门开展救治救助安置工作。特别是校园周边居住的精神障碍患者,辖区派出所进一步落实管控措施,严防伤害学生案件的发生。建立排查化解和提前处置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工作机制,排查解决可能引发治安、刑事案(事)件的各种类矛盾纠纷,切实把矛盾风险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初始阶段。
(三)落实重点人口“扶贫式”帮扶教育。开展争做群众身边的“卫宁守护神”,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扶贫式”帮扶教育。一是压实乡镇、社区、村(居)委会帮扶教育责任,派出所民警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开展谈话教育,掌握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针对重点人员的不同情况因人施教,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建立感情联系,做守法公民。二是通过法治宣传进社区活动,联合司法、卫健、民政、乡镇、社区、村组等工作人员,针对吸毒、社区矫正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实施帮教工作,并甄别吸毒、社区矫正、肇事肇祸、涉法涉诉等不同人员,分别签订协议,建立法治教育、心理疏导、社会帮扶、帮助治疗、扶贫救济等体系,建立健全多方位、立体化帮控体系,实现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关怀和管控工作格局。三是针对外出务工的重点人员,通过走访重点对象家庭及亲人,获取外出务工的重点人员的联系电话、书信等可靠信息,组织派出所社区民警直接与重点对象进行对接通话,详细了解和掌握重点人员的外出去向、落脚地点、从事职业、工资收入等,间接掌握其现实表现情况,结成“1+1”的帮教对子,周期性地保持电话联系,倾听心里话,了解真实心态及活动去向。
二、部门联动工作情况
按照市委政法委下发的《全市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市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由各地政法委牵头,公安局(分局)、卫生健康委(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开展摸底及管控工作。
一是由公安机关按照工作要求,汇总各县(区)各部门梳理通报的精神障碍患者数据,逐人列出名单,按照患者住院治疗(在强制医疗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在家居住(就学、就业、休养)、羁押服刑、强制隔离戒毒、下落不明等情况分类列出拟诊断评估名单。二是由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完成危险性评估,跟进相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辖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含具有医疗资质的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所在县(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含具有医疗资质的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采取集中诊断、个人门诊等方式,对排查出的精神障碍患者在本地居住、被强制隔离戒毒等患者进行逐一诊断,并开展危险性评估,出具评估报告。三是对居家治疗病情仍不稳定的患者,由卫生健康部门提出送医治疗意见,公安机关配合及时送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统筹实施基本医疗保障、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切实减轻患者负担。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由民政部门牵头,卫健部门配合及时纳入救助范围,精准实施分类救助。四是对不符合出院条件的患者,由卫健部门加强与患者或其监护人沟通,继续住院治疗,严防出院肇事肇祸,同时将在家居住就学(就业),休养患者及服药周期通报属地公安机关,以便配合精防医生开展救治服务工作。五是对危险等级被评估为3级以上,经走访发现情绪焦躁、病情不稳定的患者,由卫健部门做通其监护人或家属工作后,一律依法收治住院,监护人或家属不愿配合的,要告知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压实管控责任。
三、存在问题
(一)处置压力大。一些精神病人居无定所,活动轨迹随意性较大,难以摸排管控;一些精神病患者家属因不堪长期拖累或束手无策,往往对病人听之任之,放任不管;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具有暴力性、攻击性、突发性和盲目性,往往在周围人毫无戒备的情况下,随时受任何外部条件刺激实施杀人、伤害和个人极端行为,管控的主动权难以掌握,往往只能在肇事肇祸案件发生后,被动地采用处置措施。
(二)管控难度大。由于精神病人发病时力量较大,且作案后逃跑路线没有规律,瞎跑乱撞,给堵截和控制带来一定难度,公安机关使用常规手段处置很难奏效,经常出现因现场处置方法不当而导致精神病人自伤、伤人甚至袭警等情况的发生。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是疾控中心、民政、司法、公安、各乡镇等统筹管理的一项综合性工作,但目前缺乏有效的联动机制,部门之间没有有效的沟通渠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存在漏洞。
(三)治疗能力弱。由于精神病治疗周期长,费用高,易反复的特点,大多数家庭无力承担巨额的医疗费用,大多抱着“破罐破摔”的心理,任其自生自灭。目前政府尚没有建立和完善精神病人治疗经费的社会救助机制,使多数病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四、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排查,严密控制。持续组织民警深入辖区精神病人家中,特别是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摸底,及时布控掌握行踪动态并随时报告,确保管控对象不脱管、不漏管。
(二)积极走访,宣传普法。组织社区民警深入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家中进行实地走访调查,了解日常表现、精神状况等,根据现实表现及时进行处置。
(三)部门联合,信息共享。主动加强与司法、民政、疾控中心的联系,建立定期联动机制,对发生肇事肇祸行为的精神病人,第一时间推送至市疾控中心进行鉴定管理,对家庭贫困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及时向政法委、民政局推送,帮助其落实医疗救助。
联系人及电话:田亮 0955-7067520。
中卫市公安局
2023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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