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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9/2018-89643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财政局
责任部门:
市财政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8年10月12日
标  题:
2017年度中卫市公安局部门决算公开信息

2017年度中卫市公安局部门决算公开信息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 ;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

11、对被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 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保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中卫市公安局是全额预算拨款的正处级一级预算行政单位,内设“四部四局两支队”(警务监督部、政治部、指挥部、警务保障部、刑事侦查局、治安管理局、技术侦察局、交通警察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特警支队)。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一个。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00952715.63元,支出总计97485553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增加21208933.48元,增长26.6%,支出增加21442886.03元,增长28.2%,主要原因是:(a)本年财政预算人数比上年增加10人;(b)核拨人民警察值勤津贴和加班补助增资补发经费277.08万元;(c)核拨2014年10月至2016年5月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分经费906万元;(d)公安协勤人员保障经费比上年增加317.6万元;(e)核拨中卫市治安立体化防控大数据平台项目款700万元;(f)核拨甘塘治安(毒品)检查站建设款190.16万元;(g)核拨中卫市公安局旅游分局业务用房购置款106.0884万元。

二、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00952715.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90720601.8元,占89.86%;其他收入10232113.83元,占10.14%。

三、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97485553元,其中:基本支出58021569元,占59.52%;项目支出39463984元,占40.4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0720601.80元,支出总计88627569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850774.83元,增长15%,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721942.03元,增长19.9%主要原因是:(a)本年财政预算人数比上年增加10人;(b)核拨人民警察值勤津贴和加班补助增资补发经费277.08万元;(c)2014年10月至2016年5月养老保险缴费数906万元;(d)公安协勤人员保障经费比上年增加317.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6275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91%。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721942.03元,上升19.92%,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627569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公共安全支出73342100元,占82.7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837360元,占13.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50709元,占1.98%;住房保障(类)支出1697400元,占1.9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656600元,支出决算为886275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财政拨款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627569元,其中:人员经费37988386元,公用经费20033183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750451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14323151元,增长70.12%,主要原因是追加人员经费;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7710275.03元,增长28.51%。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033183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1867183元,增长10.28%,主要原因是公安协勤人员保障经费增加;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3570752元,增长21.69%。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25685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368315元,增长9.22%,主要原因是购房补贴未列入预算;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41898元,增长4.07%。

4.其他资本性支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元,年初无预算,与上年持平。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50000元,支出决算为1193267元,完成预算的68.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7062元,完成预算的34.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48013元,完成预算的69.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192元,完成预算的56.3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403226元,下降25.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17062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18490元,下降26.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98元,下降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和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7062元,占1.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1148013元,占96.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192元,占2.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7062元。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累计人次数1人。开支内容包括:交通费和食宿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48013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48013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费、维修、购保险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9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19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8192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业务接待,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2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29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备注:此数据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033183元,比2016年增加3570752元,增长21.69%。主要原因是:公安辅警保障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公安辅警劳务服务政府采购预算1633.6万元,支出决算总额16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13885.18平方米,共有车辆49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9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此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此工作

3.以财政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此工作

4.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此工作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空表表示该年度本部门不涉及此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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