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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1/2017-49727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财政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7年09月22日
标  题:
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主要职能

(一)单位基本情况:沙坡头区公安分局是市局的直属机构,内设办公、警务保障2个综合部门和国保、治安、刑侦、缉毒、经侦、巡警、法制7个业务大队;下设11个镇乡派出所和草原派出所。因警力紧缺,11个镇乡派出所合并为文昌、滨河、迎水、常乐4个派出所和镇罗(含柔远、东园)、宣和(含永康)、兴仁(含香山)3个中心派出所。

目前分局共有182名警力(包括8名工勤编人员),另聘协勤155名(巡逻大队专职巡防力量就占24名)。分局现有副科级以上干部79名,其中正处级1名、副处级1名。

(二)主要工作职能和业务范围

1、分析形势,收集掌握影响全市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对策并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侦查工作:负责对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进行侦察,组织处置紧急治安事故和重大灾害事故。

3、组织、指导、监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负责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5、组织实施来卫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和全区、市大型会议、重要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6、打击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吸食毒品犯罪。

7、组织、指导依法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8、负责制止和处置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事件、严重暴力犯罪、恐怖事件、突发事件,实施道路安全巡逻,处置群众的报警、求助工作。

9、负责民警队伍的管理和教育训练工作,组织实施公安宣传及网络舆情引导。组织、指导、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10、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及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部门决算包括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46555473.56 元,支出总计41725170.81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 增加8831822.94元,增加23.4%,支出增加4551279.56元,增加  12.24%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6555473.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144191.89元,占99%;其他收入411284.67元,占1%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1725170.81元,其中:基本支出28965391.89元,占69.4%;项目支出12759778.92元,占30.5%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46144191.89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250366.89元,增加25%。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41725170.81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831345.81元,增加13%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725170.81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831345.81元,增加13%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725170.81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84645元,占4.7%;住房保障(类)支出1492300元,占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96960.89元,占3.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820300元,支出决算为41725170.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追加了人员经费,增资、调资。

(二)、补发车补、房补、警衔工资等。

(三)、转移支付不在年初预算内。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965391.89元,其中:人员经费26456400.37元,公用经费2508991.52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0781941.45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3444641.45元,增长19.8%,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026675.02 元,增长10.8%

2.商品和服务支出12542888.44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6375388.44元,增长103%,主要原因是发放车补导致支出增加;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238156.28元,增长10.9%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74458.92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1145858.92元,增长25.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年初在社保基金预算,但在执行中1-5月退休人员工资仍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核算;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66344.74元,降低4.4%

4.其他资本性支出2725882,2016年度年初未安排预算;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552793元,增加132%

七、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685100元,支出决算为1790537.93元,完成预算的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85538.93元,完成预算的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99元,完成预算的14%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减少580852.69元,减少2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66244.69元,下降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608元,下降74.5%。下降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公务车辆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785538.93元,占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999元,占0.2%。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85538.93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维修维护费、加油费、停车费等。2016年,本级和所属单位购置财政拨款开支的执法执勤54辆。

2.公务接待费支出4999元。国内接待费支出4999元,主要用于接待餐费支出。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8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50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091486元,比2015年增加6207119.75元,增长34.7%。主要原因是:发放车补。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175500元,支出决算总额1013600元,资金用于购买警用装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18445.81平方米,共有车辆54辆,全部用于执法执勤。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5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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