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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公安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03-16 来源:中卫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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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本报告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nxzw.gov.cn)公布。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中卫市公安局办公室,地址:中卫市平安东路003号,邮编:755000,电话:0955-7067520

一、概况

2015年,市公安局在市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不断深化信息公开措施,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和行政管理工作公开化,进一步增强了公安执法工作透明度,通畅了社会监督渠道,有效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印发了《全市公安机关2015年度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工作目标、任务、为保证全市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市局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发了《信息公开警种部门任务分解表》,将113项任务具体细化分解到市局18个警种部门,每项工作明确了公开任务、公开渠道和完成时限。每周星期一定期召开全市公安机关重点工作视频调度会议,市局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各县区领导、部门负责人参加。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工作被列为视频调度会议,专题汇报工作进展、剖析存在问题、明确下步工作措施。按照区厅要求每月定期上报全市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二)建立机制,强化措施。一是制定印发了信息公开责任规定、信息公开审批和保密审查办法、信息公开信息定期更新规定、信息公开监督保障规定、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等5项工作机制,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工作标准、公开途径、考核方式、奖惩办法等。二是开展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培训。为使全体民警熟悉公安机关信息公开的含义、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公开主体、公开方式、公开内容、公开的意义作用,印发了《中卫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方案》,以区厅编写的《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教材》为重点,采取集中培训、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三是实行公安重大决策事项公开。印发了《中卫市公安局重大事项决策规则》,明确市公安局重大事项决策方案草稿,必然通过报刊、互联网(公安局门户网站)或者广播电视等公众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也应当通过公安局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

(三)创新平台建设,落实网上网下公开。一是建立完善了各级公安机关门户网站,设立了信息公开栏目,除开通“局长信箱”,认真倾听“警声”与“民声”外,将各警种办事指南向社会进行公布,同时,开通了“平安中卫”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在线办事、进度查询、在线咨询、监督评议等服务。目前,已向社会发布执法公开信息2500余条次。二是依托全区公安机关网上办事大厅,将涉及治安、出入境、交警等警种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梳理上报,为开展网上公开受理、办理行政许可工作奠定了基础。通过网上服务大厅共为群众办理预约服务130余次,与群众互动300余次。三是提供网上公开查询服务。3月份,区厅建设的公安网“网上执法办案系统”和门户网站“警务公开查询系统”实现了向特定对象提供网上查询服务。市局组织在各级公安门户网站、公安微博、微信上进行了链接,实现了全部行政案件法律文书向特定案件当事人提供查询服务的功能,进一步深化了执法公开。四是推进窗口硬件建设,落实信息公开。全市投入资金200余万元,高标准、高起点推进窗口单位硬件建设,全市51个窗口单位(32个派出所、3个出入境管理窗口、3个车管所、7个监管场所、3个户政大厅、3个信访接待室),硬件建设全部达标。结合窗口单位硬件建设,对各窗口单位办事流程、服务指南、收费标准、便民措施、举报电话等进一步疏理,在窗口单位电子屏、宣传栏等更新内容,落实公开。

三、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

深入推进信息公开活动以来,我局各部门办事效率有了明显提高,警民关系有了一定的改善,民警的为民服务意识得到了极大的改变,执法行为得到了显著增强,进一步强化了对公安机关的外部监督,有力地促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深入开展。

但也还存在着突出的问题:一是个别民警对信息公开工作一知半解,对其内容、范围不掌握、不清楚,对信息公开的意义和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工作落实不平衡,个别部门对本部门警种承担的信息公开任务部署不到位,工作思路不清,抓落实不够。有的部门在未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在执法实践中,不按法律程序履行告知的问题在个别部门还时有发生。四是个别单位和民警不严格按照区厅、市局对信息公开工作新的部署要求,开展工作,仍然沿用旧的、习惯性做法。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信息公开工作是当前一项重点工作任务,要将其纳入执法绩效“一网考”范围。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的重要内涵意义,精心部署,抓好落实。

(二)强化教育培训,提高民警素质。根据市局印发的《培训方案》,进一步抓好培训教育工作,切实提高民警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工作方法,保证广大民警依法履行好信息公开职责。

(三)明确专人负责,落实责任机制。信息公开涉及各警种各部门,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信息公开信息要由制作、产生、保管该信息的警种部门发布,将进一步明确各警种各部门专人负责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四)严格审核把关,规范执法信息公开流程。公开执法信息要坚持“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各警种、各部门要落实执法信息公开领导审批制度,对公开的执法信息,发布前要进行合法性、准确性、真实性、保密性审查,履行领导审批手续,规范执法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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