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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02-17 来源:中卫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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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nczw.gov.cn)公布。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中卫市公安局办公室,地址:中卫市平安东路003号,邮编:755000,电话:0955-7067520。

一、概况  

2016年,市公安局在市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紧紧围绕《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建设法治公安为主线,以公安机关“四项建设”为载体,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各项措施,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和行政管理工作公开化,进一步增强了公安执法工作透明度,通畅了社会监督渠道,有效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促进执法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全市公安机关始终将深化依法行政,推进执法公开作为公安工作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市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全市公安机关2016年度推进执法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执法公开的工作任务目标、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成立了执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每周星期一定期召开全市公安机关重点工作视频调度会议,执法公开作为重点工作被列为视频调度会议,专题汇报工作进展、剖析存在问题、明确下步工作措施。

(二)完善制度建设,深化执法公开工作。组织开展了职权责任清单和职权运行流程图制定工作。目前市公安局权力清单(303项)、责任清单(304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32项)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审定通过,相继于5月5日、6月14日、11月3日在市政府网站和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正式公布。按照区公安厅和市政府法制办文件要求,印发了《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和《中卫市公安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召开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会,组织制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并通过公安门户网站予以公开。针对网上公开更新不及时等突出问题,市局印发了《关于定期更新网上执法公开内容的通知》,建立了网上公开日常更新机制。对未落实更新的单位或者部门下发了《督查通报》,要求限期督办。根据区市政府关于开展“双公示”的通知要求,印发了《关于对行政许可信息进行定期公示的通知》,明确全市公安机关行政许可公示事项的责任单位、公示范围和方式,规范了“双公示”工作。

(三)推行信息化建设,深化便民服务。一是开通了公安厅“民生警苑”手机APP平台,群众通过智能手机登录,即可对户籍、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禁毒等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进行自主性、选择性预约办理和业务查询。二是建立了集网上业务预受理、便民服务、咨询求助、信息发布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中卫公安微警局”公众服务平台,印发《“中卫公安微警局”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卫公安微警局”办事流程》,通过“外网统一受理,内网分发处理,外网集中反馈”一体化网上警务服务模式,实现了户政,交管,出入境,治安,消防等5类近30项公安业务的预约或办理。三是落实公安厅进一步推出的5项户口登记管理便民利民措施,更好地服务群众,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深化服务型窗口建设,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四是进一步规范了户籍、交管、治安、出入境等行政管理业务办理流程,公开了公安机关职责权限、民警信息、联系方式和监督举报电话,让所有行政管理事项置于阳光之下,杜绝暗箱操作,减少了行政许可的随意性,防止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滥用,规范行政管理行为。

(四)强化监督考评,确保责任落实。一是建立了日常性检查考评机制。制定完善了日常性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标准,将执法公开列入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针对各单位在执法公开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定期通报,要求限期整改。二是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明确了局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岗位民警在行政许可执法活动中各自承担的责任,并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了责任书,使执法责任追究更为明确、具体和完善。三是全面强化外部监督。通过开展“即时评警”,及时、准确掌握群众评价情况,加强现场评价的动态监督和考核评先工作,有力提升了公安机关窗口单位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其他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6年度中卫市公安局未收到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我局信息公开的申请,没有因信息公开发生收费及减免情况。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  

深入推进执法公开活动以来,我局各部门办事效率有了明显提高,警民关系有了一定的改善,民警的为民服务意识得到了极大的改变,执法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有力地促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深入开展。但也还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一是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足,研究部署不到位,检查督导不深入,缺乏全警抓、抓全警的意识;一些领导和民警甚至片面地把执法公开等同于制约和限制,认为是自缚手脚、自添麻烦。二是工作落实不平衡,个别部门对本部门警种承担的执法公开任务部署不到位,工作思路不清,抓落实不够。三是个别单位和民警开展工作,仍然沿用旧的、习惯性做法。四是短板问题仍突出。虽然全市上下制定了一系列制度、规范,但还存在执法公开不规范、不及时,便民服务APP应用不充分等问题。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执法公开工作是一项重点工作,全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执法公开的重要内涵意义,精心部署,抓好落实。

(二)强化教育培训,提高民警素质。根据市局印发的《培训方案》,进一步抓好培训教育工作,切实提高民警对执法公开工作的认识,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工作方法,保证广大民警依法履行好执法公开职责。

(三)明确专人负责,落实责任机制。执法公开涉及各警种各部门,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执法公开信息要由制作、产生、保管该信息的警种部门发布,将进一步明确各警种各部门专人负责制,确保执法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四)严格审核把关,规范执法信息公开流程。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原则。落实执法信息公开领导审批制度,对公开的执法信息,发布前要进行合法性、准确性、真实性、保密性审查,履行领导审批手续,规范执法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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