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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共资源中心完善体制机制 规范信息公开程序

2018-07-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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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共资源中心围绕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管理,严格规范落实各项制度,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是及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研究制定了《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等文件,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良好运行。

二是认真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立政务信息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审后公开,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不宜公开的信息不公开,对该公开的一律公开。针对中心拟作出的决策、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者编制的规划、计划、方案等,涉及群众、企业和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项,在正式决定前,都通过座谈会、网上或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

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相关规定的各类行为,严格追究相关科室和个人的责任。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关于建立健全损害群众利益责任追究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工作实施意见》,杜绝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树立窗口单位良好形象。

四是实行信息公开考核制度。中心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中,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分级负责、加强协作、促进工作的原则,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重点、公开形式、公开制度、公开效果等六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科室考核及个人考核结果中。

五是实行政务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中心设立了举报电话、投诉邮箱、监督信箱等渠道,方便群众监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招投标工作,积极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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