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市政协委员民主评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效能及作风建设调查情况的反馈报告》意见建议中有关“保证金清退不及时”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对自2016年12月16日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线以来至2017年12月31日之前进场交易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进行了一次全面详细地盘查、统计和清理工作,并下发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保证金清退工作的通知》,对涉及20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37个项目、45笔未及时清退的投标保证金限期及时退还。截止9月15日,除1家投标企业因项目专业性强、技术复杂、实施周期长未退外,其余44笔投标保证金共计798,800.00元全部退还。对今后未按时清退的代理机构将通报并列入失信企业名单,进一步规范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刘琬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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