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职能
一、机构规格及隶属关系
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挂中卫市政府采购中心的牌子。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负责本市和所辖县(区)公共资源进场交易活动的管理和服务。
(二)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的平台建设、业务运行、管理服务等工作。
(三)负责工程建设和国有产权、用水权、土地权、排污权、山林权、用能权、碳排放权等资源要素进场交易的业务咨询、项目受理、场地安排、秩序维护、信息公开等服务保障工作。
(四)负责进场项目交易活动全过程见证,对在见证中发现的不良行为实时记录并推送有关部门。
(五)负责进场交易项目档案资料和现场监控音视频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依法依规提供档案查询服务。
(六)受政府委托依法代理市及各县(区)政府集中采购。
(七)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会务、财务、机要、档案、信息、信访、保密、政务公开及重要工作的协调和督办工作。负责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抓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负责统筹职责范围内的人才工作、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
(二)项目交易科。贯彻落实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进场交易各项管理服务制度。负责进场交易业务咨询、项目受理、场地安排、专家抽取等服务保障和秩序维护工作。负责进场交易项目开评标全过程见证,对发现的不良行为如实记录并推送相关部门。负责进场交易项目数据统计、档案资料整理归档,依法依规提供档案查询服务。
(三)产权交易和信息化科。负责国有产权、山林权、土地权、排污权、用水权、用能权、碳排放权等交易项目的业务咨询、项目受理和交易服务保障工作。负责交易数据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交易音视频资料的录制、归档、保管工作,依法依规提供档案查询服务。负责交易平台信息化建设及设施设备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负责落实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确保网络信息系统安全。
(四)政府集中采购科。负责市本级及所辖县(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限额以上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集中采购项目的文件编制、信息发布、项目开标、评审专家抽取、项目评审、专家评价、中标(成交)结果发布等工作。负责采购项目的资料归档,依法依规提供档案查询服务工作。负责对采购文件、开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的询问、质疑受理答复等。
四、人员编制、经费形式及单位分类
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定事业编制6名、周转事业编制3名、聘用编制2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公益一类。
五、领导职数
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定主任1名(正处级),副主任2名(副处级);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4名(科长4名)。
办公地址:中卫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5楼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 14:30-18:30;冬季:8:30-12:00 14:00-18: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955-7067697
办公邮箱:zwsggz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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