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卫工信发〔2017〕83号中宁县工信局、海原县经合局、沙坡头区经发局、海兴区经合局、各科室、中心:
根据《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强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宁经信安委发〔2017〕1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为目标,认真研判当前及今年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查找薄弱环节,加强基础建设,严格责任落实,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强化工作措施,抓好国务院安委会第八巡查组巡查问题的整改,全面促进全市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为工业可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全力抓好巡查问题整改。
将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八巡查组反馈问题整改作为目前一项重要工作,严肃认真对待,细致周密谋划,一手抓业务,一手抓整改。县(区)工信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第八巡查组对属地巡查反馈情况,结合部门职责和辖区内工业领域实际,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和时限,扎实做好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各单位要以本次巡查为契机,认真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区工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积极探索治本之策,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指导和监管及管理工作手段不多,力度不大等问题。
(二)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各县(区)工信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坚持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要做好目标任务分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业务科室、中心、各县、区工信局上下联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强管理,确保完成市年度安全生产考核责任目标。
1.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对工业园区和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梳理出安全风险高、隐患多、基础薄弱的工业园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此基础上,认真分析重点工业园区和行业生产经营情况、安全生产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工业园区和行业安全生产特点,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及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为重点,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防范措施、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
2.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分为三个层面:
一是自查自纠。履行主体责任的企业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自行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发现安全隐患问题要立即整改。企业车间班组以及重要环节、重点岗位每天都要坚持自查。
二是县区检查。县区工信部门要对辖区内工业企业每月检查一次。重点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是否到位、基础管理是否到位、安全投入是否到位、应急救援是否到位、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等,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安委会报告。
三是市级复查、督查。市工信局将每季度检查一次。重点复查县区工信部门履职情况,以及组织或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执法检查、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的整改情况。重点督查县区工信部门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以及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在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时,原则上坚持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坚持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痕迹化管理”,凡安全生产检查都要做到“有方案、有记录、有措施、有总结”。
3.加强民爆行业监督管理。重点加强行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民爆企业要加强对民爆物品生产、储存、销售、配送等各环节安全管理,推进民爆行业生产、销售、爆破服务一体化进程。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市、县(区)工信部门每月至少1次,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对民爆企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严控重大危险源,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4.加强铁路道口安全管理。推进铁路道口安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道口安全管理单位安全责任落实,加大铁路道口安全检查力度,查找安全漏洞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广泛利用广播、报纸等媒体加强铁路道口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三)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各县(区)工信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负责本地区工业领域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提出并落实加强本地区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分析本地区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安全生产形势,找准影响行业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制定并落实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监督检查,指导本地区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鼓励引导企业技改升级,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要求,指导督促企业推进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配齐配强专业安全管理人员、专兼职消防队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及火灾防范制度;配置配齐安全生产保障、消防防护、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加强安全培训及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制定安全生产故事和火灾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开展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自查、自纠、自改,及时排查治理隐患,防患于未然。严格执行安全“三同时”制度,确保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从源头上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五)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自治区和工信部关于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危化品综合治理等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方案,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加强领导,统筹力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宣传,扎实开展行动。牵头的工作要积极主动开展,配合的工作要积极配合有关牵头部门开展,确保各项行动和活动取得实效。
(六)确保重大活动安全稳定。
认真做好党的十九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中阿博览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开斋节、古尔邦节、中秋节、国庆节、春节等重要节假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针对本地区工业领域,特别是民爆、化工、冶金、铁路道口等重点行业,突出薄弱环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七)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汛期历来是暴雨、大风大雾、高温、雷电、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易发期。各级工信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里,把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深刻吸取近年来自然灾害和因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分析本地区工业企业特别是重点行业企业,在恶劣天气下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提前部署,认真落实,全力防范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八)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要加强汛期和重要时段值班值守,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24 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督促企业修订和完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好相关物资的储备和调度。加强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强化工业领域应急管理工作,健全安全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利用电视、广播、手机短信平台等预报体系发布预警信息,及时采取科学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防范和降低安全生产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迫切性,坚持安全发展观,坚守红线意识,把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提到应有的高度,不推诿,不缺位。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安全生产工作,统筹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制定、具体落实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
(二)完善协调配合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联动机制,市、县(区)工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合作,综合施策、联合行动,确保全市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加强与属地政府安委会及有关部门沟通合作,积极落实属地政府安委会工作部署,配合安监、公安消防、国土、环保等部门,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等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效果。对在日常工作调研、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等活动中检查出的重大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在督促企业防范整改的同时,及时通报给安监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搞形式走过场、生产作业场所安全隐患突出拒不整改的企业和单位,要及时向属地政府安委会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和单位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管力度。
(四)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利用工作部署、企业调研、重大工作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等,以及广播、电视、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措施等,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增强企业及其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能力。
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7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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