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卫工信发〔2016〕32号中宁县工信局、海原县经合局、沙坡头区经发局、海兴开发区经发局、各相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讲话精神,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为2016年全市工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布好局,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卫安委发﹝2016﹞3号)精神,市局决定在全市工业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方式
(一)时间:2016年3月1日至5月1日。
(二)方式:采取企业自查、行业监管部门检查、市局督查相结合进行。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检查重点危化企业以外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材企业;
三、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各单位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现“四级五覆盖”、企业“五个全覆盖”、“六到位”和“六化目标”落实情况;历次安全大检查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危险有害因素辨识、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及自查自报系统建设使用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开展自查及员工安全培训情况;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等。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成效。市局决定成立督查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马如兴为组长,副局长雍平华、马建才、总经济师闫西宁为副组长,两县两区工信局、经合局分管领导和市局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安全检查督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运行监测科,具体负责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检查,做到领导到位、检查到位、整改到位,全覆盖、无遗漏。各单位要及时制定安全检查“五定”方案,细化检查内容和考评细则,明确任务和责任,防止检查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
(二)突出重点,深入排查。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近年来易发、多发事故部位,全面深入排查,做到一个企业不少,一个部位不少,一个环节不少,通过安全大检查切实从源头上治理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即查即改,严格执法。大检查过程中要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整治、重实效”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列出清单,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做到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完成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资金“五落实”;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局督查组将对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不定期进行全面督查,以促使安全监管与隐患排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走形式、走过场、不落实安全检查责任的单位进行通报,并督促其进行安全大检查。
(五)严格制度,强化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各单位要加强与公安、安监、环保、气象等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系,及时发布预测预警信息。要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制度,快速准确上报各类事故信息,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请各单位于3月和4月底前将每月大检查小结报市局督查组(运行科)
邮箱:yxn1995@126.com 电话:7068687
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6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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