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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3/2018-77707
文  号:
卫工信发〔2018〕175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8年11月15日
标  题:
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开展“三项行动” 切实做好岁末年底安全生产工作的 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开展“三项行动” 切实做好岁末年底安全生产工作的 通知》的通知

卫工信发〔2018〕175号

沙坡头区、中宁县工信局,海原县商经局,海兴开发区经发局,各相关企业:

现将《市安委办关于开展“三项行动”切实做好岁末年底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卫安办发〔2018〕11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开展“三项集中行动”切实做好岁末年底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8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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