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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3/2020-00159
文  号:
卫工信发〔2020〕122号
发布机构: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0年12月30日
标  题: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立即开展2021年“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立即开展2021年“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卫工信发〔2020〕122号

沙坡头区、海原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中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海兴区开发区经发局,各民爆销售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卫安办〔2020〕39号)要求,切实做好全市工业及民爆领域“两节(元旦、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从即日起立即在全市工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聚焦重点领域、重大活动、重点时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风险,确保工业、民爆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1.做好监管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各县(区)工信部门认真开展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监管检查,督促辖区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进行火灾安全排查,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全市民爆行业安全生产。

2.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各县(区)工信部门要加强劳动密集型企业、彩钢板使用企业消防安全指导工作。结合入园区、进企业、大走访、大调研等形式,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传贯彻工作。

3.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各县(区)工信部门要巩固近年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成效,继续指导电工电器使用企业使用符合标准的电工电器产品,为工业高质量安全发展提供保障。指导化工、原材料、装备制造、消费品、民爆等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相关标准规定,采用符合标准规范的电工电器产品,并做到安全使用,严防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4.紧盯重点时节,确保节日安全生产。针对元旦、春节等重点时节,采取“四不两直”形式开展节前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和其他行业安全生产指导,落实火灾防控措施,检查消防救援、应急演练方案执行情况和企业值班值守情况,确保重大节日消防安全。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层层抓好落实,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2.压实主体责任。各县(区)工信部门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公开单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火灾防控处置能力。

3.按时报送工作情况。各县(区)工信部门,按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局。2021年1月25日前上报元旦,全市“两会”期间,2月19日前报送春节期间,3月10日前报送全国“两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



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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