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修订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的通知
沙坡头区、海原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中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海兴区开发区经发局,局各科室、中心:
按照《中共中卫市委员 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卫党发〔2018〕18号)《中共中卫市委员会办公室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3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卫党办发〔2019〕45号)要求,对我局安全生产工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责任人工作岗位或分工发生变动后,由接任者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1.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安全生产权力清单
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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