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明诚信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
卫工信通字〔2019〕3号沙坡头区、海原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中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工业行业文明创建走深走实,引导工业企业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企业文明诚信水平,培育社会文明新风,按照市委文明委统一安排,决定在全市工信系统开展“文明企业”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化文明诚信建设,培育社会文明新风,全面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积极创建“文明企业”,促进工业企业文明发展,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二、活动内容
(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各企业依托自身宣传文化阵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道德讲堂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和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企业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形成敬业奉献、团结互助、诚信守法、创先争优的良好风气。
(二)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不断深化读书学习之风、文明礼仪之风、勤俭节约之风建设,深入开展全民阅读和争创学习型企业活动。坚持开展业务技能竞赛和培训,提高企业职工业务能力和水平,不断丰富企业成员的精神文化生活。结合重要节日节点,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积极参与“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推荐评选、学习宣传及关爱帮扶活动。设立道德讲堂,形成浓厚的道德文化氛围。加大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牌、橱窗)和微博、微信等平台,制作发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设置与环境相融合的遵德守礼提示牌。
(三)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引导广大企业勇于担当社会责任,积极履行社会义务,结合脱贫攻坚、社会管理、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运用多种方式与贫困村、属地社区等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参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慈善捐赠、助残帮困等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学雷锋志愿服务和文明传播等活动,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示范作用。
(四)坚持践行诚信经营。强化企业诚信观念,培育企业诚信文化,塑造企业诚信形象,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的诚信观念和信用素质。企业法人代表和领导班子成员要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企业要注重自身诚信建设,具有健全的信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准则,恪守劳动合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要诚信生产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安全,严格履行节能降耗主体责任。
(五)加快征信体系建设。各县(区)工信部门要建立“双公示”工作台账,主动、及时、准确、全量在中卫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信息,确保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发布及奖惩制度,依法认定红黑名单,及时将红名单和黑名单在中卫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发布,并严格履行惩戒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工信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与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相结合,作为提升创建水平、展示创建成果的主要契机,精心组织,抓紧抓好。
(二)广泛发动宣传。各县(区)工信部门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微信、QQ工作群等宣传阵地,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积极引导干部职工了解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要大力推介文明诚信企业创建中的先进典型,推广先进做法,放大社会影响,带动提升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水平。
(三)增强活动效果。各县(区)工信部门要紧密联系工业企业生产生活实际,在企业项目申报、先进模范推荐中,充分考虑企业文明创建落实情况,对诚实守信者实施“绿色通道”“容缺受理”,减少日常监管频次等激励措施,对违法失信者限制申请政府性资金、从严审核许可事项等,提高守信收益和失信代价。
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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