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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3/2021-00313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12月03日
标  题: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1年依法治市工作落实情况及2022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1年依法治市工作落实情况及2022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贵办《上报2021年依法治市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的同志》要求,对照我局《关于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依法治市工作落实情况及2022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落实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思路和工作举措,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通过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理论会议等,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主要内涵、《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论述摘编》中关于“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部分内容等,切实让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4月份召开了以“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共筑国家安全防线”为主题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和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论全面依法治国有关论述(2021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如何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等内容,进一步提升干部学法懂法用法意识。严格落实每周学法制度,以常态化学法不断提升干部学法懂法用法能力。截至目前,我局共组织各类学法41次,法治业务培训6次,集中宣传6次。

(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领导。一是加强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统筹谋划。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传达学习了《中卫市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等文件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精神,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分别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法治中卫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卫市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2021年工作要点》等任务分工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完成时限等。二是切实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印发了《关于调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普法依法治理暨社会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体干部职工齐力抓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三)持续加强合法性审查。积极加强干部对《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文件、规定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干部对规范性文件制定重要性的认识和业务能力的提高。严格参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的通知》规定,对我局起草印发的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审批后,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确保文件印发规范有序。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全面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配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组织各科室对照文件清理范围、清理重点、清理原则等,进行了详细梳理。经查,我局暂未制定过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工作要求,今年对我局起草的民爆行业应急预案及中卫市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经营管理人才能力提升班和编制制造业“十四五”规划等的合同,及时报请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合法合规。

(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研究制定了《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提出了具体指导。在编制《中卫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工业行业人才“十四五”规划》时,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要求,认真做好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各项工作,确保合法合规。二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征求意见的要求,凡是提请市政府研究的事项,会议前必按照要求主动征求各有关部门、涉及企业等的意见建议,确保决策公平公开。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局党组、局务会议事规则,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研究重大事项。不断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将文件公开属性审核与公文内容同步审核,实现了公文属性全覆盖。及时在政府网站、法治中卫网和信用中国等各类平台公开我局主动公开文件、工作信息动态、节能监察记录等。今年以来,我局共印发文件78份,主动公开18份;依托市政府网站发布政务信息70条,局政务微博发布信息369条。三是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好应诉工作,对主要负责人确不能应诉的,及时履行请假手续。充分运用好法律顾问,持续做好跃鑫钢铁拆迁补偿和富兰公司关闭小企业补偿应诉工作。四是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落实<中卫做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查“回头看”和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分工安排的通知》,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到位。严格落实法治教育培训和应诉制度,切实提高干部法治意识。及时修改完善我局权责清单,并在政府网站公布,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自治区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先后制定了《中卫市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分工方案》等文件,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加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配合落实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五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结合执法证申领工作,积极组织执法证申领干部专题学习了中小企业促进法等业务法律法规,并组织申考人员进行了书面考试,切实提升学法、用法能力。目前,全局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总数为17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执法合规有效。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监察工程全纪录、依法审核等,确保执法过程合法有效、公开透明,有效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在开展现场节能监察过程中,通过宣读现场告知书,告知服务对象权利及义务,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言行,接受监察对象的监督,做到柔性执法、文明执法。按照“互联网+监管”及信息公示工作要求,及时将节能监察情况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今年以来,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30条,开展行政检查30余次,已完成节能监察现场监察工作。同时,充分运用好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和行政应诉方面发挥作用。

(五)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制定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修订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为推动法治建设提供遵循。起草录制了“以案释法”电视、广播专栏,进一步强化法律知识普及。牵头落实企业治理工作,督促中卫市企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分工,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形成了上下贯通、齐抓共管、共推共促的工作格局,企业治理各项任务有序落实。企业治理体系日趋完善。正在起草制定我局“八五”普法工作计划。

三、存在突出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能够严格按照依法治市工作部署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但个别工作与预期目标还有一些差距。一是在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进企业方面的措施还不多,宣传形式还不够丰富,法律进企业还不够深入,对于落实成效掌握还不全面。二是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方面,因我局暂未制定过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所以在具体执行方面欠缺工作经验,对于一些具体要求的工作流程还未实践,还存在工作“盲区”。三是对于一些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掌握还不到位,还存在实用主义等。四是我局“八五”普法工作计划还未制定印发。

四、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将结合“八五”普法部署要求,加快制定印发我局“八五”普法工作计划,严格落实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认真梳理我局牵头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到位。

一是提高普法学习教育。加强干部法律法规学习教育,不断创新学习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宪法、民法典、节约能源法等与业务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不断提升干部法治意识的同时,切实提高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水平。特别是加强《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中卫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各项工作依法合规开展。

二是加大法律宣传教育。结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活动节点,通过在广场发放宣传彩页、在微博上发布相关法律法规等方式,不断提升群众法律知晓度。加强与各相关单位联系,全力推进“法律进企业”各项工作和措施,共同配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与企业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企业、员工等守法用法意识,助推宣传教育成效上台阶。

三是落实执行执法“三项制度”。按照执法制度要求,坚决做到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监察工程全纪录、依法审核等,确保执法过程合法有效、公开透明,有效提高执法质量,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及时按照要求,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确保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特别是待国家重大工业监察任务下达后,及时按照要求落实好行政执法工作。

四是落实法律法规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认真做好信访案件办理工作,确保每项信访案件办理及时、有效,特别是加快推进大河机床公司破产工作。

五是进一步在优化营商环境上下功夫。加强企业运行监测,着力解决企业资金不足、生产要素上涨等问题,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助力企业健康稳定运行。全面落实中央和区、市各项政策措施,切实为企业降本增效。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企业倾听意见建议,针对需求找准工作着力点,制定管用、实在的扶持政策和举措。联合其他部门,在优化审批程序等方面下功夫,营造高效、法治化营商环境。

六是进一步强化企业治理。严格按照自治区和我市企业治理实施意见要求,紧盯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工作要求等,督促企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切实发挥各自职责,有效推动企业治理工作上台阶、见成效。引导企业发挥主体作用,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治理工作。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共服务平台等载体,加大对企业治理工作、示范典型企业的宣传,营造良好的企业治理工作氛围,提高企业参与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形成企业自治、共建共享的长效机制。



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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