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科(室)、中心: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卫市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卫政发〔2024〕20号)要求及任务分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研究制订了《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意见征求、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相关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按规定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局党组会或局务会议审议。
二、承办科室(中心)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整。
附件: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25日
附件
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一、编制《中卫市新材料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年12月底前);
二、其他制定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政策性措施、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决策的重大政策措施及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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