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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3/2025-00039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5年03月21日
标  题:
关于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九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关于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九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及《中卫市贯彻落实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现对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九项整改任务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

任务二十九:能源消费强度控制不力,2023年中卫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降反升,同比上升2.3%,节能降耗形势依然严峻。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整改目标:强化节能法律法规标准的落实,建立节能形势分析预警机制,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工艺、装备,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上年下降1.2%左右的目标任务。

二、整改措施

(一)及时将自治区下达的工业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区),明确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加强监测预警,对目标完成滞后的县(区)进行通报,坚决遏制能耗上升势头。

(二)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深入排查拟建、在建、存量“两高”项目,逐一复核项目产能置换、节能审查手续办理等情况,形成工作台账。加快推进用能权交易,优化能源要素配置方式。

(三)强化重点行业实施错峰、避峰生产,积极推进化解淘汰落后产能和实施大规模技术设备更新改造。加大对电石、水泥、数据中心等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监察力度,深挖节能潜力,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

三、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关于印发<中卫市贯彻落实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卫党办综〔2024〕23号)要求,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聚焦问题关键,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印发了《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专项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强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按期保质完成整改任务。

(一)严格落实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紧盯2024年度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1.2%的目标任务,积极落实各项能耗双控措施,印发了《关于中卫市工业行业2023年度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2024年度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的通知》,将工业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和工业园区(开发区),落实任务,压实责任,加强监测预警,强化管理,确保各项能耗控制措施落实到位。2024年1-12月,全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6.0%。

(二)严格执行节能审查制度。一是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全力以赴做好全市重大项目用能保障。积极指导企业编制、修改、完善节能报告,按规定流程组织召开专家评审,及时出具审查意见。为宁夏润夏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硝酸四合一机组循环节能技术改造等6个项目出具了节能审查意见,协调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中国移动(宁夏中卫)数据中心四期建设等5个项目出具了节能审查意见。二是联合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对3个在建、50个存量“两高”项目的产业政策符合性、能效水平、污染物排放水平等进行逐一排查,形成了工作台账;认真梳理“十四五”以来已审批节能审查项目落实能耗替代情况,对宁夏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源循环利用技改升级项目(三期)等6个项目能耗替代情况进行复核,均已落实能耗替代承诺内容。三是加快推进用能权交易,组织重点用能企业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全市碳达峰碳中和及全市用能权改革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用能权改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持续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一是按照《关于2023—2024年冬春季部分工业行业开展错峰生产的通知》要求,对全市冶金、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33家重点企业在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制定错峰生产计划,落实错峰生产要求,明确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均错峰生产150天,时限内未完成错峰生产的天数必须在2024年底前补足。经联合各县(区)工信部门对企业错峰生产情况进行调度、检查,对重点企业实行台账式管理,截至2024年4月1日,33家重点企业均已落实错峰生产要求,降低负荷生产,有效支撑了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行动方案。二是全面落实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任务,推荐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宁夏天祥建材有限公司、宁夏海原国华农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2家企业2个项目列入自治区2024年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项目计划,争取奖补资金共计126万元。三是顺利完成对14家重点用能企业和1家2023年违规用能企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经监察,15家企业均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能耗限额标准限定值(或3级)或以上能效水平及《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规定的基准值以上水平,有效提高了企业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工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四、验收情况

经中卫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验收,该整改任务落实了全部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要求,同意通过验收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0日—4月7日

受理部门: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受理电话:0955-7068680

联系地址:中卫市行政中心530室



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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