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工信局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工信厅、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和市场监管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工信装备发〔2019〕9号)要求,制定下发了《中卫市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工作方案》,并会同市发改委、科技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和市场监管局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工作。
经排查,全市无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有登记注册销售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含老年代步车)业务的企业或个体户共91家。2017年销售低速电动三轮车4261辆,低速四轮电动车229辆;2018年销售低速电动三轮车4357辆,销售低速电动四轮车405辆。
下一步,市工信局将以落实《中卫市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工作方案》为抓手,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我市低速电动车管理,完善低速电动车管理体系,为城市绿色交通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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