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工业节能监察办法》,按照自治区《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全面完成了市本级承担的14家重点用能企业和1家2023年违规用能企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
监察组一行深入企业一线,通过现场察看、查验资料、核算数据、随机访问等方式开展现场监察,核实自查报告和自查表中信息数据的真实性、核查企业的原始凭证,详细核算企业2023年度主要工序产品产量、能源消耗、单位产品能耗等相关指标。经监察,企业均建立了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能源管理专职人员、制定节能管理和能源计量器具管理及年度节能技术培训计划等制度,14家重点用能企业和1家2023年违规企业各工序单位产品能耗均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能耗限额标准限定值(或3级)以上规定,其中,5家企业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先进水平,占总监察任务数的33%。
下一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节能监察有关工作要求,紧盯“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重要活动节点,加强对工业企业节能降碳工作的宣传教育,不断引导企业挖掘节能潜力,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供稿人:节能监察中心 万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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