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伟力得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全钒液流储能装备制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卫工信节能审字〔2022〕 3号宁夏伟力得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对宁夏伟力得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全钒液流储能装备制造项目进行节能审查的申请》和《项目节能报告》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和我局审查,意见如下:
一、同意节能评审专家组对《宁夏伟力得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全钒液流储能装备制造项目节能报告》的节能评审意见。
二、该项目于2021年8月18日取得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备案证,项目符合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鼓励类”中“输变电节能、环保技术推广应用”和“大容量电能储存技术开发与应用”范围。项目节能报告的编制内容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第44号令)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管理办法》(宁政发〔2017〕91号)等国家和行业相关节能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项目建设方案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节能设计要求,采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选型符合行业相关节能标准和规范。
三、该项目占地面积105.33亩,建筑面积约37000平方米。主要建设钢结构厂房、研发大楼、宿舍楼等配套设施,新建塑料储液罐生产线,储能系统集成(含集装箱生产)生产线、电堆生产线、双极板生产线等数字化全自动生产线,主要设备有数控裁切机床、数控雕铣机床、测试系统集装箱、电堆测试平台等。项目总投资150000万元,建成后实现年产全钒液流电池装备4000MWh的生产能力。
四、项目建成达产后,年用电量1686.44万千瓦时、天然气40656.78Nm³、热力31090.71GJ,耗能工质新鲜水17368.38立方米,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3182.81吨标准煤、等价值6037.95吨标准煤。项目全钒液流储能装备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当量值0.80tce/MWh、等价值1.51tce/MWh;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01吨标准煤/万元(当量值)、0.02吨标准煤/万元(等价值)。项目建成后对中卫市能源消费总量影响较小,对中卫市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有积极作用。
五、项目采用的节能措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在设计、建设中要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规定和工艺要求、考核需要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安装到位。项目建成后要加强用能管理。
附件:宁夏伟力得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全钒液流储能装备制造项目节能报告专家评审组意见
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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