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
卫工信发〔2021〕67号张振红、李存斌、王春燕人大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整合全市新能源支持海兴开发区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建议共提出具体建议4条,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的1条,目前已办结1条,不具备办理条件的0条,需跨年办理的0条。具体情况如下:
第4条建议办理情况:今年以来,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多次到自治区发改委和工信厅汇报中车、华润集团生产发展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协助中车、华润集团按照自治区“以产业换资源”政策申报新能源开发项目,争取风电、光伏建设指标;协调中车与自治区发改委合作,在“宁电入湘”中发挥重要作用,指导
宁夏中车新能源有限公司(2021年6月)参与制订宁夏风电标准体系,牵头编制老旧机组更新的相关技术标准,并作为宁夏本地主要的风机装备供应商参与自治区“十四五”期间风电项目老旧风电场“上大压小”更新工作;协调市域范围新能源发电企业与华润电力合作,接入运维基地集中运维中心,推广运维模式。协调中车集团总部于2021年8月上旬完成了在海兴开发区独立法人公司注册工作(宁夏中车新能源有限公司)。
再次感谢您对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再提宝贵意见。
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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