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理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提案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卫工信发〔2022〕21号局各科(室)、中心:
为进一步落实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卫政办发〔2022〕25号)要求,认真梳理了我局主办和协办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任务分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落实。
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理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提案任务分工方案
为确保我局主办和协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任务有效落实到位,根据市政府办《关于认真做好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卫政办发〔2022〕25号)要求,提出了以下任务分工方案。
一、承办任务基本情况
主办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提案3件,协办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1件,协办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提案4件。
二、工作步骤
1.制定工作方案(4月8日前)。按照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承办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承办科室、办理时限等,提出工作要求。
2.加强联系沟通(4月8日—4月20日)。承办科室认真研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内容,与提案单位或提案人及主办单位进行沟通,明确具体办理内容、工作措施和意见。
3.开展调研办理(4月20日—6月10日)。承办科室围绕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内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及时开展实地调研,认真办理。
4.初步答复(6月11日—6月20日)。各承办科室结合调研情况,拟定初步答复意见,于6月20日前将年中办理情况上报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协办任务的科室要主动配合,于6月15日前将年中办理情况报送主办单位。
5.正式答复(6月20日—9月20日)。加强与提案单位或提案人及主办单位对接,根据代表、委员对初步答复情况的意见建议,完善工作措施,于9月20日前将全年办理情况上报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协办任务的科室要主动配合,于9月15日前将全年办理情况报送主办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办理工作责任。为了扎实做好办理工作,保质保量办好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提案,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有关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各责任领导是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各承办科室负责人是办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把办理工作作为转变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有效途径,不断增强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切实做好办理工作。
(二)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各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要积极与提案单位或提案人及主办单位沟通,采取下基层调研、查依据、找政策、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等方式,提高办理质量。要主动配合,将牵头负责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分别于2022年6月20日、9月20日前上报市政府督查室。
(三)强化督导沟通,及时完善档案资料。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纳入我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进行严格考核,对不能按时完成办理任务的,或答复不满意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按规定追究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的责任。办公室要经常性提醒督促各责任科室,按照程序、时限、要求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同时,各责任科室要及时整理办理工作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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