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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3/2025-00002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5年01月02日
标  题:
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钢铁、水泥企业能耗限额标准暨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专项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执行情况专项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关于细化执行高耗能电价企业名单调整措施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扎实开展2024年工业专项节能监察执法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工业节能监察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扎实开展2024年工业专项节能监察执法工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节能监察中心和第三方节能服务机构为组员的节能监察工作小组,严格按照节能监察执法工作程序,完成了2家水泥企业能耗限额标准暨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专项节能监察、30家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和3个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执行情况专项节能监察任务。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准备阶段。为强化工作落实效果,我局提前着手,认真筹划,确保此次专项节能监察执法工作有序开展。一是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节能监察中心工作人员为组员,聘请宁夏中耀环能科技有限公司专家为专业力量,组成了2024年度工业监察工作小组,严密组织、分工协作、依法依规、认真落实,确保了本次工作顺利实施。二是印发《中卫市2024年工业专项节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中卫市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部署会议,进一步明确本次节能监察开展的具体时间、分工等内容。三是组织各县(区)、各园区(开发区)、重点用能企业、项目建设单位主要能源管理负责人等参加了节能监察培训会3次,累计培训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员6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人员专业能力。四是监察工作小组认真学习《工业节能监察办法》、相关行业能效标准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制作了节能监察登记表、节能监察通知书、现场告知书、现场监察笔录、节能监察报告等执法文书,指导企业编制《自查报告》,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本次节能监察工作有序开展。

(二)现场监察阶段。本次监察采取现场监察的方式,严格按照节能监察程序组织实施。一是组织召开了由执法人员、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能源统计人员等参加的首次会议,由监察组长向被监察企业出示《行政执法证》、宣读《节能监察告知书》,介绍本次监察的依据、目的、内容、程序及驻点纪律,动员企业协同配合,诚信参与,规范核算,确保了良好的工作效率。二是为了确保节能监察资料、数据真实可靠,节能监察工作小组通过现场察看、查验资料、核算数据、随机访问等方式开展现场监察,核实自查报告和自查表中数据信息的真实性、核查企业的原始凭证,详细核算企业2023年度主要工序产品产量、能源消耗、单位产品能耗等相关指标。三是监察小组召开末次会议,通报企业执行能耗限额标准、淘汰落后制度、用能设备能效强制性标准、能源计量管理和配置、能源消费统计等情况,并对监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改进的建议,被监察单位现场在《现场监察笔录》等相关资料确认签字(盖章),监察小组收集并归档有关资料。

(三)监察结果。一是经对照行业能效标准,2家水泥企业和30家重点用能企业各工序单位产品能耗均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能耗限额标准限定值(或3级)以上标准要求,以及《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基准值以上水平;3个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均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节能审查且审查通过,实际建设规模与节能报告相符,已建成部分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均符合要求,将节能报告提出的工艺节能、设备节能和管理节能等节能措施落实到位。二是经实地监察,企业均成立了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能源管理专职人员,制定了节能管理制度、能源计量器具管理制度和年度节能技术培训计划,并组织对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及车间主任等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三是经核查,企业均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建立能源统计台账,能够按时报送能源消费统计数据资料,企业生产统计原始数据记录、留存、管理规范。

三、执法亮点及经验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实施。一是及时传达部署。收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召开工作会议,认真传达学习文件精神,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制定专项监察工作方案,确保本次节能监察任务有序开展。二是开展专题培训。组织重点用能企业负责人和能源管理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学习了有关文件要求,讲解了节能监察工作程序、重点行业监察手册和核查技术规范等,并解答了企业在自查工作当中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切实提高企业对政策的知晓率。三是强化专业学习。监察工作小组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能效标准和文件有关要求,制作了执法文书,指导企业编制《自查报告》,确保监察工作顺利实施。

(二)严格执法,确保监察质量。一是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按照自治区工作要求,将现场监察首次会议到末次会议的标准流程编成规范的通用模板,认真组织实施。主动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监察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认真核算数据。将需要提供的各种资料列出清单提前告知企业,现场查看企业工艺流程,核查企业原始凭证,核算企业2023年度主要工序产品产量、能源消耗、单位产品能耗等相关指标,详细填写各项统计表格。三是确保监察质量。引入第三方节能服务机构协助开展,进一步提升监察工作效能。要求监察人员时间服从质量,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能耗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理有据的原则,确保监察质量达到预期效果。

(三)注重服务,强化结果应用。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借鉴自治区“执法+服务”工作经验,利用节能监察工作时机,向企业积极宣传、解读工信领域重点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和用能权预算管理有关要求,为企业现场答疑解惑。二是做好技术支撑。通过监察,为企业提出能源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不合理用能行为、能源管理基础薄弱的企业,提出节能改造措施建议,帮助用能单位提高能源利用水平。三是注重夯实基础。通过监察,逐一解决企业在能源管理方面遇到的问题,打通了企业能源管理方面的堵点,企业落实能源管理制度更加正规,能源管理水平逐年上升,为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能效水平提升,实现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工业节能监察是“十四五”期间实现工业能耗管控目标的重要举措,我局将加强与各县(区)工信部门的密切配合,加大日常监察工作力度,对发现企业存在的不合理用能行为、能源管理薄弱环节,积极帮助开展节能诊断、能效对标、节能改造。继续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进一步强化用能管理,切实提升企业能效水平。

(二)严格规范执法。我局将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节能监察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节能监察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的制定。对于拒绝接受节能监察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企业,依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强化结果运用和后续跟踪,督促企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对监察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切实帮助规范企业能源管理制度。

(三)注重宣传成效。紧盯“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重要活动节点,加强节能降碳宣传教育,推动工业企业树牢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积极营造节能降碳浓厚氛围。持续开展“线上+线下”等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培训,不断强化企业管理人员对节能降碳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企业能源管理队伍能力素质,积极推动工业节能降碳和绿色低碳发展。



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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