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nxzw.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中卫市工信局办公室,地址:行政中心五楼西568室,邮编:755000,电话:7068675。
一、概况
2016年,市工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有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紧紧围绕工业和信息化工作重点,以公正、便民、廉政、勤政为准则,坚持“全面真实,重点突出;对内与对外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扎实推进工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要采取的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领导,成立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局办公室专人负责、各科室(中心)协作配合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狠抓落实,将此项工作与全局其他重点工作同研究、同布置、同检查,认真做好信息工作指导与监督,积极完成了市政府交办的各种工作任务。
(二)完善工作制度。一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二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对公开的信息由科室(中心)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局长终审后再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及保密规范;三是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明确规定各科室每月按规定时限上报需公开的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围绕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工作标准、时限要求等,及时主动在中卫日报公开全市重点工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信息8条,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信息1条。上报自治区经信委在宁夏日报公布重点工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信息11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统计信息情况
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被举报、投诉或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七、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
一年来,我局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多措并举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1、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及内容有待进一步提高和优化,组织领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2、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丰富性、宣传方式的多样化和网络网站更新维护方面需要进一步提高;
3、信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在下一步工作当中将着力做好以下方面:
1、进一步健全机制、明确责任,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公开的便民性,切实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
3、制定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更高、更好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中卫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统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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