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服务平台驾驶员安全行车十项规定
一、严格出车审批程序,无签批完整的《公务用车申请单》,不准私自出车。
二、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准违章行驶。
三、不准公车私用,严禁公务车辆外借。
四、定期做好车辆维修保养,按期做好车辆检测审验,提前购置车辆保险,每次出车前后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故障立即排除或上报,不准开“带病车”、“侥幸车”。
五、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准饮酒,严禁酒后驾驶。
六、连续驾驶2小时以上须停车休息,不准疲劳驾驶。
七、上车即提醒乘车人(副驾及后排人员)系好安全带,乘车人未系好安全带不准行使。
八、遇恶劣天气,原则上不允许出车,确需出车的,须经安全评估小组评估通过后方可出车。
九、不准私自调换驾驶员,严禁非公车服务中心司机驾驶公务车辆。
十、车辆行驶过程中,驾驶员不准吸烟或接打电话,严禁车辆行驶中使用手机短信、微信等。
本规定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