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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30/2018-24620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
中卫市接待办公室(机关事务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8年04月09日
标  题:
中卫市接待办公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中卫市接待办公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中卫市接待办公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主任吕永军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黑付仓同志任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科室负责人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由综合科科长曹玉强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统一部署和督促检查,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整理、报送信息材料。

三、工作目标任务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规则、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主动配合公检法,落实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部署,力争通过全单位上下不懈努力,杜绝行业内涉黑涉恶违法行为,确保所有成员发挥有益作用。

四、工作措施

(一)突出重点,积极做好上访群众接待和解决纠纷矛盾等工作,涉黑涉恶社区矫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简称“两类人员”)教育管理工作。依法落实涉黑涉恶“两类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监管制度。要完善与政法相关部门衔接配合机制,定期参加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情况,迅速处置突发事件。一是努力实现刑满释放和社区矫正人员衔接,加强对刑满释放和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动态化管理,对涉黑涉恶社区矫正人员严格审核,逐步建立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领导小组,对拟适用于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认真开展调查评估。全面深入组织开展对涉黑涉恶“两类人员”摸排工作,掌握其在当地的现实表现,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要列入重点人员,从严落实管理措施,及时惩处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行为,坚决杜绝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的脱管失控。二是树立治本安全观,进一步强化对“两类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心里疏导工作,使其了解黑恶势力的社会危害,认清参与黑恶势力的行为后果,督促其遵纪守法,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同时,发挥好刑罚执行的作用,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报告。

(二)积极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将宪法、刑法、治安管理法以及其他与扫黑除恶有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切实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增强公民遵纪守法意识、震慑和预防犯罪方面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进法律“六进”,弘扬社会正气,提高广大公民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勇气,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努力营造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

(三)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全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协助基层党组织建立和完善基层群防、群治、群控网络,努力为基层党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好参谋和助手。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的信息资源优势,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的预测、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扫黑除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准确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即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跨国跨境等黑恶势力。

(二)充分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全市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客观需要,是建设更高品质生态文化活力中卫的重要保障。要把专项斗争作为一件大事,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

(三)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积极,消极应付的,排查发现重大黑恶势力犯罪线索,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的;不积极协助办案单位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工作、致使案件办理受阻的,并视情节依纪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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