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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30/2018-24624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
中卫市接待办公室(机关事务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8年06月18日
标  题:
中卫市接待办公室2018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中卫市接待办公室2018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中卫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卫政办发〔2018〕116号)要求,切实提升公务接待和机关事务工作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特制定卫市接待办公室2018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及群众关注事项,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细化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不断提高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公开化和信息化水平依法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公开内容

1.将“五公开”融入办文办会程序。重视公文属性认定工作,动态拓展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对贯彻落实公务接待和机关事务方面的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等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事项政府信息,要积极通过市人民政府网站等官方媒体向社会公开

2.推进“三重一大”决策和政策解读公开。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的行政决策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社会敏感信息和个人隐私信息外,原则上均应公开发布。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鼓励使用图解说明等有创新性的意见征集发布方式,并及时发布所征集意见对意见的采纳情况理由。

3.加强“三个清单”公开。2017年公布的权责清单为基础,按照推进权力清单标准化要求,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和制约,推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

4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6〕54号)要求,按照规定时间在市政府网站的预决算公开统一专栏,发布我办(局)年度预决算公开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5.推动主动公开目录调整和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根据我办(局)行政职权调整事项,完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动态调整。及时公开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果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

6.学习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利用每周一的局务会议和每月下基层时间,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建立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办(局)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接待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科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年内至少召开1次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

(二)实行部门联动。要密切配合,建立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三)落实相关责任。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围绕科室业务特点,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履职尽责、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结合起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成效。

(四)强化督查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18年效能目标考核内容之中,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造成不良影响和扣减考核分值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科室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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