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中心用电安全管理的通知
市行政中心各办公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绿色低碳环保理念,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节能降耗和消防安全意识,现对行政中心办公楼办公设备及中央空调使用管理通知如下:
一、中央空调
行政中心中央空调制冷日运行时段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根据相关规定和气温具体实际执行。中央空调机组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维护和保养。
办公楼公共区域空调及用电设备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管理使用,各部门(单位)办公区域(含办公室、会议室及其他功能室)由本部门(单位)负责管理使用。
二、其他办公设备
其他办公设备主要包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由各部门(单位)自行管理使用。
三、使用要求
夜间及节假日期间,各部门(单位)要做到人走灯灭、关闭办公设备电源和中央空调温控器,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办公设备和中央空调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抽检,如发现办公室、其他功能用房空调夜间、节假日无人空转现象或因不合理使用办公设备出现消防安全隐患的,将定期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特此通知。
中卫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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