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示范力度,根据《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财政厅关于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样板单位遴选工作的通知》(宁机管发〔2023〕21号)要求,6月19日至6月21日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联合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成立工作组对全市垃圾分类样板申报单位开展评审工作。
评审组对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评价细则》,从组织管理、宣传教育、投放收运、设施配备等方面,按照“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7家申报单位进行了现场测评,最终确定了市卫健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5家单位为我市第一批垃圾分类样板单位并进行了公示。
此次垃圾分类样板单位遴选工作,充分发挥了各级公共机构充分利用可再生资源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树立了节约资源、利用资源、保护环境的良好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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