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切实加强公务车辆维修管理,全面提升管理质效。一是严格定点维修,所有公务车辆一律在统一招标确定的维修公司进行维修保养。车辆出现故障后,由维修公司出具故障鉴定结果及报价单,维修专管员按照故障原因及中标报价标准,确定最优维修方案和最低维修价格。二是严格过程管理,车辆进厂修理期间,驾驶员全过程监督修理、检验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向维修人员提出意见;车辆维修结束后,驾驶员进行验收,合格后再办理出厂手续。市域以外执行出车任务时突发故障,急需修理、更换零部件的,驾驶员向维修专管员电话告知,综合研判同意后进行维修,返回后凭有效票据办理报销手续。三是严格维修公司管理,完善报修单、结算清单和发票等单据,监督严格执行中标报价标准,约谈维修质量满意度测评不佳企业,倒逼各企业切实履行服务承诺,提升保障维修质量速度,有效杜绝“小病大修”等。2023年1-6月份,平台车辆维修费用15.42万元,比去年同期节约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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