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卫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卫交发〔2023〕51号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中卫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卫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为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市交通运输局立足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持续推进交通运输事业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重点任务的分工台账》《中卫市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协调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文件精神,结合全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对表《法治中卫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卫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确定的各项任务,以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目标,以解决当前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短板弱项为重点,全面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为到2035年法治中卫、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市交通运输局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利用党组、中心组会前学法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带动全体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八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加强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持续提升宣传高度、拓展宣传广度、把握宣传深度,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三是积极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学习,每年至少组织1次法律知识测试。四是充分利用单位、企业公众号、微信群广泛宣传,并在企业背景墙、公示栏等设置宣传标语、在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内容,不断扩大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责任领导:宋志鹏
责任科室:办公室(法制科)
配合科室(单位):各科室及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二)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党对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领导,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及交通运输监管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责任领导:雍军
责任科室(单位):各科室及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三)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不断压缩办理时限。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将更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改革。大力推进“照后减证”,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加快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办事过程系统化、流程化、便利化。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际办理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严格执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责任领导:宋志鹏
责任科室:行政审批科
(四)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按照市委编办核定的权责清单,编制并对外公布交通运输局系统权责清单,逐一明确职责权限、法律依据,确定落实科室,确保依法履职,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建立健全全面清理整顿交通运输行业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
责任领导:宋志鹏
责任科室(单位):各科室及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五)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认真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公平竞争审查,全面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认真落实自治区和本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文件,打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领导:宋志鹏
责任科室:行政审批科
配合科室(单位):各科室及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六)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继续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和职责整合,建立完善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和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加强跨区域执法协作。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
责任领导:宋志鹏 杨永浩
责任科室(单位):各科室及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七)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卫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专项整治部署动员会,整治执法顽瘴痼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之以恒落实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不断改进和优化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实现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治理。
责任领导:雍军
责任科室(单位):各科室及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八)加强和规范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监管效能,继续推进实施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实现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等监管方式进一步融合,大力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进一步推行“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全面梳理现有涉企现场检查事项,通过取消、整合、转为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压减重复或不必要检查事项,减少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
责任领导:宋志鹏杨永浩
责任科室(单位):各相关科室及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九)规范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中卫市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形成相关风险评估报告。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责任领导:宋志鹏
责任科室:办公室(法制科)
配合科室(单位):各科室及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十)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三统一”和有效期规定,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经过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协调分歧、法制审核、审议决定、签署、编号、公布等程序,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还应当进行风险评估。根据上位法的动态变化或者上级政府要求,及时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地方政府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对制定印发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开、发布。
责任领导:宋志鹏
责任科室:办公室(法制科)
配合科室(单位):各科室及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十一)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领域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招标投标、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的失信行为。加强信用监管,严格执行失信惩戒退出机制及信用修复制度引导企业自主纠正失信行为。加强社会各方对政务诚信的评价监督,形成多方监督的信用约束体系。
责任领导:宋志鹏 杨永浩
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法制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十二)深化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动态更新。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按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推动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杜绝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等情形。
责任领导:宋志鹏
责任科室:办公室(法制科)
责任科室(单位):各科室及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十三)健全完善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持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升“12345”“12328”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交通专线应用和服务水平,对于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即接即办,及时调查核实并反馈处理结果,化解行业矛盾纠纷、引导正面社会舆论,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每月进行梳理汇总、分析研判,深挖根源,找准症结。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或不当行政行为。进一步提高机关行政应诉工作能力,充分利用“全国行政应诉工作平台”做好交通运输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负责人出庭率达100%。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
责任领导:宋志鹏 杨永浩
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法制科)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配合科室:各相关科室
(十四)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中卫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中卫市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准确及时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注重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的保存和管理,推行“一户式”集中储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健全完善法制审核工作机制,重大执法决定作出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法制审核的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全面推行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实现执法数据、执法程序流转,执法信息公开等一体推进。不断创新柔性执法方式,积极推广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罚清单、免责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宁夏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责任领导:杨永浩
责任科室(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十五)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执法人员管理。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贯彻。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机关的经费完全脱钩,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考评完全脱钩。
责任领导:宋志鹏杨永浩
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法制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十六)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修订中卫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扎实做好“八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高质量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促进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继续配合做好《以案释法》《与法同行》广播、电视访谈节目,加强《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法律解读,有效推动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深入开展党内法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协调衔接。将党内法规学习作为“三会一课”活动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责任领导:宋志鹏
责任科室:办公室(法制科)
配合科室(单位):各科室及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自治区、中卫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决定和部署,将交通运输领域各项工作作为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督促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教育,巩固普法成效。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及局机关各科室要不断创新普法内容和形式,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工作目标、重点任务,积极总结交通运输领域先进经验、典型案例,通过各类新媒体平台和传统普法载体,强化宣传深度和广度,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交通运输领域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提升工作影响力。
(三)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多渠道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不断提高执法的“能见度”和“透明度”。严格执行法制审核流程和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给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划下“标准”“红线”。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长效机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切实提高交通运输执法水平及案卷质量,确保行政执法工作走向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四)强化监督检查,狠抓责任落实。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及局机关各科室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及时收集、完善相关档案资料,并将工作落实情况反馈局办公室(法制科)。局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地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科室进行通报批评,对督查存在的问题,各科室及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要强化整改责任,标本兼治,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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