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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5/2024-00123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交通运输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4年11月13日
标  题:
中卫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2023年版)》的通知

中卫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2023年版)》的通知


各县交通运输局,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各科室:

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2023年版)》予以转发,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2023年版)—公路部分

     2.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2023年版)—道路运输部分

     3.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2023年版)—水运海事部分

     4.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2023年版)—交通工程建设部分

     5.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2023年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部分




中卫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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