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关于报送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对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和《2020年中卫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各项任务要求进行了梳理。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好的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责任落实
1、党组书记、局长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按照区、市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部署,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中层领导实施落实的齐抓共管良好工作机制,从组织上保证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局办公会议定期听取局法制工作汇报,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重大问题及时研究、及时决策,促进了全局法治建设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2、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义务,及时向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3、加强领导干部能力建设。一是认真落实局办公会议学法活动。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对交通运输重要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学习。将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加强中心组成员会上心得交流,注重学懂弄通做实,切实指导工作开展。二是通过举办学习讲座、法律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提高执法队伍履职能力。积极组织系统业务骨干参加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举办的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等教育培训,努力锻造政治思想好、业务本领强、作风纪律严、廉洁效率高的执法队伍。
(二)强化制度体系建设,构建法治政府长效机制
1、健全决策机制,提高决策透明度。一是落实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决策工作的日常管理。凡是涉及交通运输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按程序办理。二是进一步明确了议事的范围、原则、程序和纪律,推进全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三是增加决策的透明度。除了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其他均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在政府官方网站予以公开公示。凡涉及法律问题的重大事项,在前,都委托司法部门从法律角度审核并提出建议,确保重大决策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执行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全面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管理。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1、公布交通系统权责清单。依据新颁布及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我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不断完善本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面梳理市本级及市辖区权责清单,共梳理系统内行政权力253项,明确了具体责任内容和办事流程,使交通运输各职能机构能更好的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做到了全市交通行政权力“依法、透明、公正、有效”的运行。
2、健全行政处罚裁量权制度。在厘清行政机关行政权力清单的基础上,立足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实际,要求系统各执法单位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宁夏交通运输行政裁量权裁量基准》的通知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宁夏交通运输行政裁量权裁量基准》两项制度的实施对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理更加合理、更加透明,明显减少了基层执法人员同案不同罚、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行为,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合理行政,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年共录入行政许可案件296件,行政处罚案件58件。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7次,检查市场主体54家次,查处问题11起。严格督促执法人员认真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保护执法人员及双方的合法利益。开展运政业务系统数据清理,根据互联互通校验程序所提供的数据对车辆、人员、业户等数据及时进行检测并清理校验。注销、清理2年以上到期未换证件的从业资格证124件;清理系统中有户无车经营业户207家次;清理状态为注销的货车营运证档案259件。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督促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开展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工作,营造良好信用环境。推动货运企业转型升级和驾校规范化建设,鼓励中卫市元泰物流有限公司、中卫市明达物流有限公司、宁夏盈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具备条件的物流企业积极申报网络货运平台经营资质,大力发展高效低耗低成本智慧物流,提高物流的智能化水平。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质量提升活动,强化教练员执教行为管理,促进驾校规范化建设,提升驾校驾驶员培训质量,培训学员8643人。
4、强化行政处罚案卷审核。严把案件质量关、定性关,做到立案有据、取证规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引用法律法规准确,处罚公正,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供法律援助指导20余次,提高了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水平。全年未发生在执法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等侵害群众利益和破坏发展环境的问题,无公路“三乱”事件发生,没有发生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5、开展执法专项检查。对重点场所非法营运查处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通过深入执法现场,对重点场所执法队伍人员配置、装备使用、执法程序、取证规范、现场文书制作等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我局执法人员在工作中着装规范、风纪严整、举止文明,能坚持原则,公正执法,秉公办事,没有发现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以及索拿卡要现象,树立了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6、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执法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交通重点领域执法。一是扎实开展旅游客运市场经营秩序治理。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问题,特别是群众热切关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打开工作局面的突破口。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制定整治措施,在督促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经营管理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治理出租车驾驶员扎堆聚集、喊客、抢客、站外揽客,严厉打击出租车不打表、拼客、不遵守调度私自揽客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联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市公安局旅游分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火车站派出所等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以中卫火车站、南高铁站为重点区域,集中开展沙坡头区出租车经营秩序专项整治。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检查车辆6200余辆次,依法查处无包车客运标志牌2起,查处无从业资格证、不按规定使用里程计价器、驾驶员违规揽客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105起,纠正不规范经营行为150余起,集中约谈出租车驾驶员20余名,更换破损、模糊不清的驾驶员服务监督卡30余张。加强与交警部门联动机制建设,在宣和镇、黄河大桥及城乡接合部主要干道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道路运输领域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共计查处非法营运案件9起。二是扎实开展源头治超执法工作。强化货运源头企业信息摸排和治超巡查。根据企业主管部门提供的信息,对辖区近年新增工矿企业进行实地摸排调查,登记汇总符合公示条件的31家企业基本情况并书面上报市政府。在加强日常巡查执法的同时,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和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联合开展打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今年以来,累计出动执法车辆130辆次、执法人员390人次,巡查货运源头单位115家次,依法处罚货运源头单位4家次,对违法违规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1份,纠正违法装载行为5起。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制度,加强与交通执法监督、公安交警等部门配合协调,强化超限超载联合监管,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今年以来,对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和其他省市执法部门抄告的138辆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其中涉及沙坡头区的70辆违法车辆已全部予以系统锁定,已对56名违法驾驶员资格证进行扣分处理,对5家运输企业和个体聘用无资格证驾驶员行为进行处罚,对7家违法超载运输企业进行约谈并下发整改通知书。对违法车辆或驾驶员涉及外省或其他市县的(其他市县64辆,外省市4辆),及时致函抄告当地交通综合执法机构。三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刻汲取盐城“3.20”、中卫“6.03”、温岭“6.13”、太原“6.29”等事故教训,深化以危货运输为重点的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薄弱环节管理,切实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及车辆运行等全过程安全监管。全面推广应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监管系统,着力提高行业监管科学性和精准性,沙坡头区15家危货运输企业、中宁14家危货运输企业已全部接入,有效提升了危货运输运单管理数字化服务和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水平。加大对“两客一危”车辆的动态监管力度,及时整改抽查发现的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办理长期不上线车辆报停或注销手续,坚决避免“两客一危”车辆失管失控。督促企业严格贯彻落实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要求,对车辆北斗终端使用情况定期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车辆在可控范围内,做到“车辆不停、监控不停”。为沙坡头区91辆危货运输车辆换装4G智能视频监控设备,安装率达85.8%。积极完善安全生产预警机制,指导企业根据行业特点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处置流程,落实应急装备器材,全年累计开展应急演练30多场次。通过“空中课堂”、微信等载体共计编发预警信息1.5万余条,接待咨询约700人次,发放道路运输安全驾驶口袋书200多份、宣传彩页等资料1200余份,制作安全知识展板5块。
(四)落实行政复议和信访制度,依法化解行政争议
畅通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救济渠道,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规范案件审理程序,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全年累计答复处理“12328”、“12345”等渠道群众信访诉求569起,办结率100%,妥善化解了行业矛盾纠纷、正面引导了社会舆论,为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保障。
(五)强化法治宣传,法治政府意识深入人心
1、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进社会依法治理。按照上级的部署及本局“七五普法”工作安排,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定了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明确普法主体,压实各级责任。利用法制宣传日、路政宣传月、信用交通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定期开展法治宣传,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主动解答公众法律疑问,传播法治精神。
2、成立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我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工作,明确工作分工及责任人,在执法信息收集、上报、汇总、审核、公示等各环节确定专人负责,确保信息传达准确、顺畅、及时。坚持公开政务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和办事结果,除特别规定外,公开与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事项,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对依申请公开、行政申请公开相关事项的,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
二、存在问题
2020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仍然存在,主要表现为法律法规执行不严格、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驾驶员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二是行业发展质量和服务水平还有待提升,服务质量还时有发生,人民群众日趋多元化的出行方式和多样化的出行需求对客运行业不稳定影响依旧明显,货运企业规模小、基础差的现状仍在加剧,行业转方式、调结构、增效益,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网络化发展依然任重道远。三是大数据、“互联网+”等科技信息技术在道路运输发展和行业监管中的应用还不够,科技治超、信息化执法等执法科技化含量低,离“一屏纵览、一网统管”综合日常监管目标还有较大差距,执法服务、监管治理成效不明显。四是机构改革还未彻底完成,人员整合还未到位,与地方相关部门工作关系还需进一步理顺和加强,一些工作还处在过渡期,工作效率和执法效能还有待进一步激发。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0年,我局将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指导下,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统领,深入开展法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中卫交通运输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一)在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上持续用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引导公交、出租、货运等企业顺应疫情发生以来的新经济、新形势、新业态,借助“互联网+”等科技信息技术的应用不断创新发展,推进运输资源的高效整合和有效配置,优化行业服务环境。在鼓励引导企业逐步做大做强,实现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网络化发展的同时,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积极转变工作观念,在便民务实的基础上提升工作效率,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加大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力度,激发企业增长活力。加强交通系统内部和其他执法部门之间的交流学习,共同探讨执法难题,互相取长补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二)在维护行业安全稳定上持续用力。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度,进一步强化源头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行业安全日常监管、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持续完善疫情防控、事故隐患排查排除长效机制,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安全监管职责,完善危货货企业安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扎实开展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大力推进道路运输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应用,强化企业对营运车辆动态管控,提高联网联控系统应用水平,强化安全生产风险预警和管控,有针对性地加强行业安全教育培训。科学预判行业可能存在的问题隐患,高效排查化解行业矛盾纠纷,正面引导社会舆论,确保行业安全稳定。
(三)在提高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能力上持续用力。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探索创新行业监管的方式和手段,强化对道路运输、公路路政、海事运政和交通工程质检的行业监管和综合执法。加强与公安、交警、旅游等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依法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和行业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中卫城区及城区至周边市县沿线客运车辆拒载、甩客、充当“黑导”欺客骗客等道路运输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不断净化市场环境。继续完善强化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模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在监管渠道方式方法上拓展,严格规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和联合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中卫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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