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56号提案的答复
卫交发〔2020〕76号委员(闫素香):
您提出的《关于在住宅小区普及智能扫码充电桩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共提出具体建议1条,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的1条,目前已办结1条,不具备办理条件的0条,需跨年办理的0条。具体情况如下:
为加快我市城市化进程,近年来我市加快了城市公交首末站建设,现已建成公交首末站四个,其中牛滩公交首末站总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硬化场地800平方米;柔远公交首末站建设三层框架结构站务用房一座915.56㎡,室外硬化7925.01㎡;充电桩19合、变压器2合、配电柜13台;综合物流园区充电站(桩)项目新建膜结构充电站690平方米,硬化地坪1260平方米;安装800Kva箱式变电站1台、箱式开闭所1台;沙坡头机场停车场(充电站)项目建设充电桩15个,大车停车位2个,公交候车坪2个,公交停车泊位8个,小车停车位88个。滨河一期项目建设充电桩20个。
建议办理情况:2020年,市城建部门加大了对住宅小区改造力度,今年计划投资270余万元改造老旧小区45片区,现部分已完工,部分正在加紧建设,同时住宅小区充电桩配套建设也同时进行,特别是新建小区充电桩配套建设已达到全覆盖,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小区充电桩建设速度,确保居民电动运输工具方便充电。
该提案已办结。
中卫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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