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原县西安镇张湾村生产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
卫交发〔2021〕76号海原县交通运输局:
你局报来《关于申请海原县西安镇张湾村生产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的请示》(海交发〔2021〕58号)文件已收悉,依据根据海原县发改局《关于西安镇张湾村生产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海发改发〔2020〕546号)文件确定的技术标准,建设规模和总投资,结合两阶段施工图设计专家审查意见及回复,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路线走向
海原县西安镇张湾村生产路建设项目全长17.254公里,由18条路线组成,路线均按张湾村原有旧路(田间生产道路)线形布设。
二、技术标准
海原县西安镇张湾村生产路建设项目按四级公路(II类)标准建设,设计时速15公里∕小时,路基宽5.0米,路面宽3.5米,级配砂砾路面,路面结构层为:15cm级配砂砾面层。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
三、工期安排
建设工期为2021年5月至2021年10月。
四、投资预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预算总投资为260.6334万元。资金来源:以工代赈资金200万元,剩余资金由县财政自筹。其中劳务报酬占15%,共计30万元。
请你局积极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严格履行基建程序,认真做好项目的招投标工作,选择有相应资质施工企业承担施工任务,严格监理制度,主动申请质量监督,加强业主试验室抽检和数据统计工作,严格控制工程建设质量,切实加强施工安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行安全。
中卫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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